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翦商:天朝诸神的黄昏

战国以前的古史我所知有限,人物不过尧舜禹汤、文武周召,故实不过汤武伐夏、武王灭纣。商亡周兴这段历史,因为封神演义的缘故,人们耳熟能详。但既然冠以“演义”之名,自然离史实甚远。封神榜背后那段历史的真相到底怎样,这个问题虽说偶尔也滑过心头,但一直没时间深究。年初有朋友推荐李硕的新作《翦商》,言其讲商周之变,颇有见地。我拜读过李硕的《楼船铁马刘寄奴》,写南朝“气吞万里如虎”的刘裕,以正史为纲,作合理想象、适度演绎, 用很有画面感的生动文字呈现给读者,颇有趣味。我好奇的是,如果《翦商》也是这样的风格,现有的上古史料能让史家的想象有立足之地吗?打开书看下来,发现《翦商》讲中原文明在公元前第二个千年的故事,既有宏大主题,也有新颖视角。与《刘寄奴》的大众路线截然不同,《翦商》更像是介于学术著作和科普读物之间的史学大部头,加上对商朝残忍的人祭传统极尽渲染之能事,坚持读完实非易事(尤不宜作睡前读物)。另外,作者对历史人物事件的还原推定,逻辑似不够缜密,而天马行空般地解读易经,更影响了信度。但瑕不掩瑜,如果你想了解中华上古史,或者对天朝几千年兴亡铁律和文化中 “敬鬼神而远之”的传统感兴趣,不妨花点时间读一遍。

《翦商》通过对考古实证和诸多古籍的梳理,以细致的笔法,讲述二里头-夏文化(约公元前1800-1500年),二里岗-早商文明(约公元前1600-1400),以及安阳殷墟-晚商文明(约公元前1200-1045)。叙事主线是翦商,即翦灭商朝,代之以周。全书要义,一言以蔽之:

周灭商后,人祭被周人消除,但周人并未开创一种新的宗教,而是采用世俗的人文主义立场,与极端宗教行为保持距离,不允许其干预现实生活,所谓“敬鬼神而远之”。这奠定了后世中国的文化基础。

有商一代,人祭非常发达。对这一制度的复现及批判,既是全书关注的焦点,也是立论的起点

在描述了早商时期偃师、郑州两处城市遗址留下的各类人祭遗存之后,李硕推断,商朝开国百年以后,人祭已成国家宗教。关于这个宗教形成的逻辑,李硕写到,

灭夏初期,来自多个文化的人群融合成新兴的“王朝商族”,因此,他们需要构建一种维系自我认同的宗教文化,而用人献祭是最为明晰和便捷的方式:借此区分执行献祭的“我们”(商族人)和用来献祭的“他们”(非商族群),由此,商族人获得了独一无二的优越感。换句话说,他们用“野蛮”的异族人敬献诸神和先祖,祈求天界的福佑,从而获得君临大地和统治列族的权柄。

这种推理看似合理,但演绎的色彩比较浓,因为“用来献祭的都是非商族群”这个说法,并无直接证据支持。相比之下,《剑桥中国古代史》(后文引作《剑桥史》)的作者们就含蓄很多。他们写到(注一),二里岗和安阳的人祭遗存说明商文明与同样以人祭闻名的中美洲阿兹特克文明一样,是一种神权政治(theocracy)。商王既是政治领袖,也是负责与神沟通的巫师,他们以甲骨烧烫后产生的裂纹为媒介,记录并执行神的旨意。虽然这种宗教对普罗大众的意义现已无从考证,但它应该首先是为政治服务的工具,其次也是一种信仰体系,功能是造神并把人间福祉与神关联。

不管因何而生,到晚商殷墟时期,血腥野蛮的人祭宗教已蔚然成风。

首先,这一时期墓葬中大量使用人殉。晚商大墓的规制是挖竖穴土坑(有时也包括通向坑壁顶端的倾斜墓道),穴底中央放棺椁,下面先挖腰坑,以狗或人殉葬(“腰坑殉狗”是商代墓葬传统),墓穴四壁做出台阶,称为“二层台”,放殉葬物品或殉葬人牲,有时主墓外还有专门的殉葬坑。用于殉葬的人包括两类,一类为正常安葬,甚至拥有属于自己的殉葬品;另一类明显是处死后陪葬,这里面被砍头、砍脚、腰斩,乃至虐杀活埋,不一而足。据《剑桥史》,疑似安阳殷墟第一代商王武丁的墓内人牲,第一类至少发现了90人,第二类至少有74人。

为强调人殉制度的残忍,李硕以海量篇幅和丰富想象,还原人殉场景。因异常血腥的画面感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例子,是商人砍头习惯从嘴的位置把人头砍掉一半,或者削掉头盖骨。对于后者,李硕推测,

这很可能是蓄意地虐杀,献祭者想要欣赏人牲被砍掉头盖骨之后的挣扎和喊叫,由此获得刺激和满足感。不管是用刀或钺,能如此整齐、完整地砍下人的 头盖骨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所以又有两种可能:一,献祭者是用锯子开颅的;二,操作者已经熟能生巧,可以顺利地砍下完整无缺的头盖骨。

其次,人祭已不再只备筑造、墓葬等一时之需,而成为祭祀“帝”及历代先王的制度化刚需。李硕提到,殷墟仅在王陵区迄今已发现专门的祭祀坑2200座,以每一坑殉十人估算,殷墟近二百年光为国教的祭祀至少用掉了两三万人牲,平均下来,每年至少一百多人。这个数字在量级上,跟甲骨卜辞提供的证据是吻合的:书中援引的考古资料称,卜辞中“有关人祭的甲骨有1350片,卜辞1992条,合计献祭13052人”。

李硕认为,对人牲的需求如此之大,以至于历代商王得依赖在战争中捕获俘虏或者在王朝边界不断“猎捕”少数族裔才能满足;而周朝的祖先,从古公亶父一代迁居周原开始,就充当猎捕者的角色。这是李硕论证其中心观点的第二环。他写到,

自迁居周原,周族始为商朝的附庸族邦,代价则是捕猎周边山地的羌人献给商朝充当人牲。商与周的这种关系,从古公亶父晚年开始,历经季历和周昌两代人,甚至可能持续到灭商之前的周武王初年。

李硕认为易经里益卦的爻辞记录了亶父接受商王任命这一历史事件:

益卦,。。。,顾名思义,就是获得利益。它的六四爻辞是:“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中行”的字面本意是行军最中间的行列,可能代指战车,因为战车走在道路中间,步卒走在两边。所以,整句翻译为白话是,有人乘着战车来告诉公(亶父):“跟我走,为了殷商朝,你们这个小国搬迁一下,对你们也大有好处”。

我以为,如果晚商献祭规模在每年一百到数百人这个量级,以晚商实际控制区内人口为100万作保守估计(注二),每年自然死亡人口当在3万上下(假定平均寿命35岁),大约是献祭规模的100倍左右。如此似不至于造成需专人负责捕猎人牲的局面。另外,说益卦的六四爻辞是周族成为商朝附庸的文字证据,似乎过于牵强,难以服人。

李硕认为周文王姬昌为翦商大计建立了一套方法论,用不同事件间相互转化的规律(即所谓“易”)来预测未来,而《易经》则是文王建立这套体系的“练习薄”。六十四卦是文王对各种历史事件按某种特殊顺序的排列组合;卦辞和爻辞是对这些事件的记录和解读,如兑卦和坎卦记录了商人的血祭仪式,需卦和小畜卦总结周族充当人牲捕猎者的经验,讼卦有关文王在殷都羡里被监禁的经历,乾卦是对翦商大计的总结,而睽卦甚至描述了文王和姜太公吕尚在殷都屠宰村(殷墟发掘遗址之一)的一次秘密会晤。试以乾卦的“用九”爻辞再举一例。李硕推测说,

 “见群龙无首,吉”,这可能是说文王在殷都生活期间结识各种商朝上层人物,发现他们之间矛盾很深,周族可以找到内应,最终倾覆商朝。

这种推演,乍一看似有理,但细思跟算命先生那种模棱两可,穿凿附会的风格相当神似。

从行文来看,李硕对于文王作易似乎深信不疑。他下笔如此坚定,大概因为易经在书中被描绘成翦商之大纲,其中的卦辞爻辞本身成了支持其中心论点的重要证据。但是文王作易毕竟只是传说,并不十分靠谱。比如《剑桥史》对这个传说就予以干脆的否定,认为易经成书于西周晚期或东周早期的可能性要大得多。这个结论是通过把易经之爻辞卦辞和《诗经》以及西周青铜铭文的语言风格进行对比得到的(注三)。

李硕论证逻辑的第三环,是周人虽一直为商朝血腥人祭宗教服务,但同时也是这个宗教的受害者

首先,因为“周人和羌人有古老的同宗亲缘,对周族来说,替商朝捕猎羌人在道义上是一种耻辱”。其次,人祭给周族首领文王一家带来了惨痛的个体经历。李硕认为封神演义中关于文王长子伯邑考被纣王烹杀,并做成人肉酱赐给臣下分食的传说,确有其事。不过这件骇人听闻的暴行并非纣王对姬家的惩罚,而是考验。具体地说,是册封文王为“周方伯”典礼的程序之一。而文王及其家族,

为了周邦的生存,只能接受商人的宗教礼仪,而且很可能还要尽量表现得心悦诚服和感恩戴德。

据说这件事被文王写进《易经》损卦的六三爻词的前半段里,道作:“三人行,则损一人。”李硕的解释是,“文王被囚禁后,包括伯邑考在内的三个儿子赶往殷都营救,但最终损失了一个”。更有甚者,武王周发长期受噩梦惊扰而需周公为其解梦,乃至“周公吐哺”的传说, 实则都是因为他们吃了大哥的人肉酱心理阴影面积过大留下的后遗症。

李硕认为,出于对人祭的痛恨,成就翦商大业之后的西周政权,在周公姬旦的主导下,开始系统地消灭人祭宗教。为抹去群体记忆,不仅用活人殉葬、祭祀的行为被全面取缔,连记录人祭的部分甲骨资料都遭到破坏。在此过程中,周人也顺理成章地把他们为商王作马仔的黑历史抹得干干净净—就连文王留下的易经,周公也用新加的象传做了重新解释,如乾卦之象就变成了“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这种传播正能量的宣传品,几千年后还被我的母校选为校训。

当然,周公最重要的贡献,是重建信仰体系,让狰狞嗜血的诸神远去,同时引入模糊的“天命”为王权背书,以“仁德”为行为准则,约束生民,也制衡王权。用李硕的话说,

周公消灭了旧华夏文明及其相关记忆,打破了族群血缘壁垒,让尘世生活远离宗教和鬼神世界,不再把人类族群的差异看作神创的贵贱之别。这是华夏文明最彻底的一次自我否定与重生。在三千年前的古人类文明中,只有华夏独自走出了神权的掌 控,成为一个“异类”。

我理解这是《翦商》全书之要义,也是李硕论证的终点。

周公创造的“天命”,高高在上,神秘莫测,世俗中人,无论帝王将相还是贩夫走卒,除了努力提升德行以求眷顾,不再拥有类似烧甲骨那种与其直接沟通的手段。周公思想后来成为儒家文化的基石,而在李硕看来,它的产生和形成,“主要源于对人祭宗教的恐惧,以及消灭人祭宗教的需要”。李硕颇有些自诩地宣称, 这一点,“是后人从未堪破的秘密。”

那么,西周初期真的搞过以消灭人祭宗教为目标的系统工程吗?我认为这个假说,虽然在论证诸环节存在或大或小的问题(见前文分析),但结论基本合理。原因主要有二。

第一、从考古证据来看,大规模的人祭行为在商以后确实绝迹了,甚至到春秋的时候,孔子对用假人俑陪葬都深恶痛绝,乃有“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的慷慨陈词。

第二、前朝人祭制度在后世确实不见经传。关于后一点,《剑桥史》写到(注四),

西周典籍控诉商王的主要罪行是酗酒失德,而非血腥暴力。而东周的道学家以及汉代的历史学家对他们崇拜的先王们曾经对人祭如此迷恋这一事实仿佛一无所知,这一点也耐人寻问。

《尚书》中某些篇章的写作时间,应该距晚商很近,很难想象作者对人祭这种核心制度安排会一无所知。另外,如果不是有自上而下且持续不断的努力,存在了几百年的传统何以会消失得如此之快,如此干净?

李硕认为周公通过引入天命,第一次提出了执政合法性的问题和理论。从此,王虽称天子,已不再享有血统上的特殊性,而仅是天命在尘世间的临时载体。这与商朝的神王合一和基督教文明君权神授的理念有本质区别。夏、商、周三代更替的背后,是天命从失道寡助的旧王(朝)向得道多助的新王(朝)跳跃式的转移(注五)。

李硕还写到,“周人重新创造了一套上古圣王的历史, 尧舜禹的温情禅让从此成为华夏世界的标准版历史叙事”。其实何止尧舜禹,就连商汤灭夏的故事,大概也是为灭商的合法性辩护而创造的。迄今为止,夏朝最初见诸中华文字,就是在《尚书》里关于天命及执政合法性的论述。正如《剑桥史》所言,证明政权从商转移到周的合法性迫切需要一个先例,所以周人才依葫芦画瓢搞出了夏崩商立那样几乎完全雷同的剧本(注六)。

与天命论共生共荣的历史叙事也制造了一种假象,即中华文明至迟从夏开始(公元2000年前左右),已经形成了以黄河流域中下游为中心的大一统王朝。中华史学奉夏、商、周为天朝正朔,忽视近现代中国疆域内其他古代文明的传统,即由此而来。严格地说,即便《翦商》的叙事,也未能完全跳出这个大框架。

西方史学界虽然认同二里头(夏)-二里岗(早商)-安阳(晚商)在诸多文化特征上的传承,但认为其时黄河流域之外(如四川和长江流域)还有若干文明与之共存,而夏-商-周这条传统主轴并不能完全“代表”它们。这些域外文明之所以现在声名不著,一方面要归功与周人在灭商后重构历史的丰功伟业,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中国史学界的民族主义情结 (注七):

要搞清楚周人是如何重构历史的,我们必须去探索周人书写的历史和考古证据揭示的历史之间的差异。不幸的是,对中国考古学家来说,即使承认这种差异存在都相当困难。解读沉默的考古证据的难题无法和民族自尊分离,因为后者要求学者们无条件认同传统史料的可靠性并把考古视为验证而非纠正它们的工具。

抛弃神权,全盘接受周公的天命论,对中华文明之后三千年的发展有何影响?孔子认为这一事件彻底重塑了民族性格: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其民之敝,荡而不静,胜而无耻。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惭,贼而蔽。

李硕把这段话翻译为(重点为我标注):

“殷商统治者尊崇神,要求民众必须敬神,对鬼神的重视程 度超过正常礼俗,对民众的刑罚多于奖赏,多威严而缺少亲和力。这造成了民众性情躁动不安、争强好胜、缺少羞耻感的缺点。周朝统治者则推崇世俗的礼仪,对民众比较宽容,虽然敬拜鬼神, 但不让它们干预人间事务,更重视人间的世俗秩序和信用,人间的身份等级则依据爵位高低有所区别,有亲和力,但缺少威严。这造成了民众趋利且心计巧诈,善于掩饰欲望和自我包装,心中少有真诚,奸滑而有欺骗性的缺点。”

这里孔子间接提到了天命论的一个致命问题:它单纯依赖感召教化的力量,缺乏惩奸罚恶之威严。失去了神的终极威慑,国人不仅“心中少有真诚,奸猾而有欺骗性”,而且做起恶来没有底线,没有心理负担,因为不用担心进不了天堂,得不到救赎,或者跳不出轮回。

因此,天命论在把诸神扫尽历史垃圾堆的同时,也开启了中华三千年兴亡更替、治乱循环的魔盒。

天命从一方向另一方转移的条件和时机,没有客观标准,无法认定。这种模棱两可留下的巨大操作空间,势必造成双方无法调和的矛盾。秦晖在《走出帝制》中,提到汉景帝时期辕固生和黄生关于商汤灭夏合法性的论战,可为天命论所面临的这种两难处境注脚。秦晖写到,“辕固生鼓吹汤武革命推翻暴君,皇上担心今人效法就会犯上作乱;黄生谴责汤武弑君造反是乱臣贼子,皇上又担心会颠覆了高祖起兵以汉代秦的合法性”。 结果,汉景帝只好命令他俩都闭嘴,再不准讨论汤武伐夏合法性这种敏感问题—“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

西汉还算是天命论的蜜月期,不少读书人相信天命转移真的可以通过天灾祥瑞提前预判,以禅位让贤的方式发生。王莽代汉,就是顺应了西汉中后期这股潮流,在当时可谓民心所向,众望所归。可是后世的传统史家,却几乎不假思索地为他奉上逆臣奸贼的帽子,把明明是根据天命论施行的“代汉”定性为“篡汉”。自汉以后,禅让更是完全演变成你方唱罢我登场的闹剧,当事人不过碍于天命的面子,不得不把过场走全罢了。

在实际操作中,天命只是一张空头支票,没有暴力作后盾,永远无法兑现。而无论是谁,只要手中握有足够强大的暴力机器,就可以做起天命所归的美梦。从陈胜吴广的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到民国时期的“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便是草头王”,无不如是。而根据周公的理论,天命转移的前提,必然是前任天子因失德背道成为暴君,因此,让他们身败名裂,将他们挫骨扬灰,都合理合法。结果,名义上受命于天的天子们永远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因为他们执政的合法性非常脆弱,而失去天命的后果非常严重,唯有建立一个金字塔式的庞大官僚体系,把绝对的权力高度集中到自己手中,事无巨细,俱出圣裁,晚上才能勉强睡个安稳觉。如此看来,天命论与中国帝制中对君主集权的强调,以及中国王朝治乱循环中极端暴力的倾向,都息息相关。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厘清。诚如李硕所言,天命论让中华文明早熟,独自走出了神权的掌握。但他皓首穷经,似乎是为了论证这个结果是摆脱人祭宗教必需的代价。我以为不然。波斯和两河流域的一神教传统,完全与人祭无关。取缔人祭宗教,完全可以保留甲骨上里那位无所不能的“帝”,仅改革祭祀的方式即可。可以想象,如果把周公换成另一位圣贤(如传说中创立犹太教的摩西),说不定中华也会发展出“有中国特色”、但平和成熟的信仰体系。

总而言之,中华文明在公元前1045年,在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很可能因为完全偶然的原因,选择了以天命替代鬼神之路。这条路,影响深远,三千年连绵不绝,我们至今仍生活在它余荫庇护之下(抑或阴影笼罩之中)。

 

聂宇

2024年8月18日定稿于去国返美途中

注释

注一、《剑桥史》原文为,“Human sacrifice was dedicated above all to the mortuary cult of the Anyang kings…. (While) what this cult meant to the population at large is unknown, …it may have been an instrument of political policy.  。。Sacrifice in Mesoamerica was also sustained by religious beliefs which made the gods and therefore the welfare of human society dependent on it, and sacrifice on the scale seen at Anyang might not have been possible without the support of some similar belief.”

 

注二、 维基百科援引宋镇豪的估计,商朝初年人口约有400万至450万,晚期人口约780万左右,商末人口可以达到800万至1000万左右。纣王时,殷墟王邑人口已达14.6万以上。郭健雄在《中国人口史》中估计晚商人口至少在500万以上。

 

注三、《剑桥史》引80年代初期一博士论文成果称,“In fact, the formal and linguistic comparisons between the text and both the Shijing and bronze inscriptions shows that Zhouyi to have achieved its present form no earlier than the late Western Zhou。”

注四、《剑桥史》原文为:“Western Zhou texts charge the Shang kings with drunkenness, not bloodiness. Eastern Zhou  moralists and Han historians seem curiously unaware that the way of the former kings they so admires revolved around human sacrifice.”

注五、《剑桥史》提到,周公和召公及成王在天命归属的主体上有分歧。周公认为天命归于王朝或是族群;而召公和成王认为天命的承载者只能是王本人。他们的论战记录在《尚书》里。论战的失败一方是周公,而论战的失败也是退居他二线的根本原因。

注六、《剑桥史》原文为:“Legalizing the transfer of rule was achieved by inventing a precedent, an earlier dynasty whose equally universal rule had been lawfully transferred to Shang。”

注七、《剑桥史》原文为,“To discover how the Zhou remade history, we must explore the discrepancy between history as the Zhou reported it and history as recovered by archaeology. For Chinese Archaeologists, unfortunately, it has been difficult to admit that any such discrepancy might exist. The always thorny problem of interpreting mute archeological evidence has been complicated by national pride, which insists that tradition is reliable and that the task of archaeology is to vindicate it.”

亲测Tesla FSD 12

过去十天一直在试用特斯拉(车型M3 2023)刚刚上线的自动驾驶FSD V12,总结一下自己的观察和体验。

首先说Situational awareness (情景意识)。这方面感觉很震撼,从车载电脑提供的图像看,特斯拉可以轻松识别人肉眼能看到的跟驾驶相关的几乎所有空间对象,并实时同步生成画面,包括车(能区分轿车,卡车,公共汽车,等等),行人,骑行者,红绿灯,停车牌(stop sign),路上的标识线(双黄线,车道线,停车线,路边分隔线,转弯标志,等等),以及路旁的限速标志。比较晚上和白天的识别能力,没发现明显的差异。我几次在晚上开过完全没有路灯的街区,都是没有分隔线,两边都能停车的小路。特斯拉能分辨路边停车,包括车库边driveway上停的车,能看到行人,能给出安全的行车轨迹。

其次说驾驶部分。我试过的所有路线都是路况复杂的城市道路,包括从家开到上班的地方(大约5英里),从H-Mart开回家(大约7英里),从家开到女儿跳舞的Studio (大约1.5英里)。我感觉绝大部分情况特斯拉都能像谨慎的人类司机一样驾驶。举几个例子。其一,识别占用车道的三位骑行人,并找到安全避让的行车轨迹。其二,在路口进入右转车道时,正好路边加油站有车倒入同一车道,特斯拉选择减速,让该车并入车道。其三,在路边有停车的小路上,特斯拉能识别被占用后的车道不够两车通行, 在对面来车的情形下提前停车避让。因此,现在的特斯拉,理论上基本能接管从开出停车场(库)到开进停车场(库)之间的所有驾驶任务(也许它也可以开进停车场,但是我的M3好像不知道怎么开上我家的driveway)。

说完成果说问题。到现在为止我觉得FSD12的最大问题是它过于严格遵守限速。当前版本在城市道路上的最大速度好像是道路限速+2。在车流比较大的主路上,这个限制不明显。但有些空旷路段上,限速+2感觉过慢,后面的车很不耐烦,连闺女坐在旁边都觉得尴尬。在现阶段特斯拉有这个规定,我觉得从免责、安全的角度,完全可以理解;但它确实影响体验。

对象识别上我发现有两个小bug: 一个是不太能识别小朋友和宠物(可能是因为比较矮?),另一个是认不出火车(昨天路过地铁交叉口,它生生把路过的火车显示成了一辆加长轿车)。

对突发情况处理上,只遇到一次小惊险。当时的情况是特斯拉以较慢的车速驶入一个比较拥堵的路口,同时信号灯从绿转黄。一般人类司机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是正常加速通过。但特斯拉的首先反应是选择减速,并最终完全停车,这时车身的前三分之一已经过线,而信号灯仍是黄灯。我正准备接管的时候,特斯拉不知道怎么忽然想通了,又选择重新加速通过,但在红灯亮起之前,未能完全离开路口。这个操作当然是个安全隐患。如果后面的司机看到黄灯准备按一般默认的规则加速通过,很容易造成追尾事故。不过平心而论, 没有经验的人类司机也可能犯类似的错误,希望特斯拉能从这个事件学到经验教训,下不为例。

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我对人类在近期实现无人驾驶比较悲观,但是FSD v12似乎又让人看到了希望。FSD v12还不能实现完全无人驾驶,但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LV4的水平(LV4指在特定条件下,车辆能够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完成所有驾驶任务并监控驾驶环境)。而且,它是在没有任何基础设施支持(没有高清地图,没有智能道路,没有车联网)的前提下实现这一突破的。

最后,FSD v12值得花200美金一个月订购吗?我觉得这要看你每天花多少时间开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利用那些坐在车里的时间干其他事情。现阶段,一个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任的司机,是没办法真的完全从驾驶环境中解放出来的。特斯拉也不允许,它要求驾驶员不断轻微地转动方向盘以保证可以随时被接管。 对我这样通勤单向15分钟的人来说,FSD v12无论如何是值不回票价的。

GPT the artist

这两天突然发现ChatGPT 4读古诗作画的能力不仅好玩,而且惊艳。今天做了实验,请朋友们根据GPT画的图猜它画的是哪句古诗。感谢参加实验的朋友们,结果分享如下。

第一句诗,我给的提示是:

根据下面的诗作一副画: 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这一句出自唐朝诗人贾岛的《题李凝幽居

闲居少邻并,草径入荒园。
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过桥分野色,移石动云根。
暂去还来此,幽期不负言。

GPT 第一次画出来的图是这样的。

我觉得表现得很精准,意境也到位,一株斜树,半湾静水,僧人在月下敲门,声音虽不大,但依旧惊起了一群宿鸟。

测试结果,绝大多数人(受过良好教育的大陆70/80后)一看图几乎都能猜中GPT画的是哪句诗。

第二句,我给的提示是:

根据下面的诗作一副画: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

这一句出自唐朝诗人常建的《题破山寺后禅院

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
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
万籁此俱寂,惟余钟磬音。

GPT 第一次画出来的图是这样的。

这个不太满意,为了表现“花木深”明显用力过猛了,而且为了画禅房居然直接搞了个菩萨在屋子里。。。于是我点拨了它一句

花太多了,禅房画出寺庙的一角就可以。

这一次出的图还不错,禅房隐藏在树后面,降低了整个色调,幽深的小路有点诗里的禅意了。测试结果,大多数受众能猜对。有人猜“因过竹院逢僧话,偷得浮生半日闲”,好像也可以,不过后面这句“偷得浮生”不知道GPT会怎么来表现。下次再试。

第三句我诚心要出个歪题,选的是一句很生僻的诗。提示如下

再画一幅:征马不前人不语,金州城外立斜阳

这首诗出自日俄战争中日军指挥官乃木希典攻克辽宁金州后所作,全诗为:

山月草木转荒凉,十里腥风新战场。征马不前人不语,金州城外立斜阳

有人会问打了大胜仗的将军为啥会写出格调如此低沉的诗?。不该都是“提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或者“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这种调调吗。话说日军虽胜,但伤亡惨重,乃木因此心情沉重,非常自责,准备向天皇请罪。当然更重要的原因也许是他自己两个儿子都在日俄战争中命丧沙场(大儿子就死在金州)。在完全不了解故事背景的情形下,就算是对旧诗有鉴赏力的人,也未必能充分理解这两句诗的意境。但是这两句诗有个好处,它很有画面感,给人很大的想象空间。

GPT是这么来解读这两句诗的。Here is the painting based on the poem, depicting a scene outside the city of Jinzhou with a motionless warhorse and a silent figure standing in the light of a slanting sun, capturing a moment of stillness and contemplation in the vast landscape.

说实话,当看到GPT第一次出的图时,我真的有点懵,这不就是我脑子里那副模糊不清的图画突然真实呈现在面前了吗:沉默的战马,落寞的身影,死寂的战场,倾斜的战刀,远处是孤城一仞,残阳如血,意境太贴切了。

不出所料,没有一个人猜中(原因当然不言而喻);但大家给出的五花八门答案非常有意思。

大部分人猜是“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这个答案我觉得应该接近满分;萧索的意境是对的,没有城,但是其他元素都齐了;当然那匹马不够瘦,也是个小问题。

另外一个我认为接近满分的答案是“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很惭愧诗读得少,不知道出自何处),除了马,画中所有的重要元素都有了;连跟战争的联系都找到了。

有两位猜“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生平”。这个答案的问题是调子过于明快,跟画面给人的感觉不太切合。但有意思的地方是,我认为那个人手里拿的是军刀,但在别人看来,明明就是竹杖嘛;我看来那个人穿的是军服,戴的是军帽;但换个人就成了蓑衣斗笠啦。可见眼睛看到的东西,其实很多时候都是脑补出来的。

还有三个答案: “鲜衣怒马,仗剑天涯”;“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以及“渭城朝雨浥轻尘,。。西出阳关无故人”;虽然没有跟画面完全一致,但是观画者明显是在试图捕捉画面背后那个叫意境的东西;第一个看到了洒脱,第二和第三个看到了别离。

总结一下,中国的诗和画本就是相通的;旧诗给读者的首先都是画面感,然后他们各自根据画面营造意境;而每个人的领悟可能跟自己的阅历、心境、学养都有关。从画到诗的过程其实也差不多。因此,诗就是画,画就是诗,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我觉得这是中国旧诗最神奇最美的地方。GPT的好处,是给了我这样艺术能力差、没办法把脑子的画面实化的人一种新的表达方式,虽然还不完美,但已经算是打开了另一扇欣赏美的窗户。

汪精卫其人其诗

汪精卫其人其诗

从小到大,不论在哪里看到汪精卫这三个字,我都会条件反射似地脑补出“遗臭万年”,“身败名裂”, “卖国求荣”这些字眼儿。除了大汉奸的名头,我还听说汪是坊间传闻的民国四大美男子之一,娶了个很彪悍且同是大汉奸的老婆叫陈璧君。然后呢? 就没有然后了。没有记错的话,中学历史教科书中对他着笔甚少,少到连做汉奸的来龙去脉都语焉不详,仿佛这件事虽然惊世骇俗、可耻可恨,但左不过是跳梁小丑螳臂挡车的一幕闹剧,不值得祖国的花朵们劳神分心。至于他的人生,一个叛国投敌、罪行昭彰的独夫民贼,人生的故事就算再跌宕传奇,还值得花时间去了解吗?

第一次开始对汪精卫感兴趣是发现他写过一首流传甚广的《被逮口占》: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我最开始无法相信一个大奸大恶之人能写出这样视死如归、回肠荡气的绝笔诗,甚至怀疑过是别人捉刀之作,情状颇似《围城》中方鸿渐写给苏小姐的道歉信里所言,“见名章隽句,竟出诸伧夫俗吏之手,惊极而恨,遂厚诬以必有蓝本。” 惊愕归惊愕,对先入为主的人来说,这首诗跟汪精卫的不和谐之处其实也不难解释。或者他当时年轻气盛,一时冲动谋刺满清王公,失手被捕自知不免,乃故作激昂语,后侥幸得脱,心性大变,加上权力场中几度沉浮,终于蜕变成贪生怕死,利欲熏心的无耻之徒,也是有的。

再后来,某日在微信群里偶然聊起中日战争,有位群友推荐了汪兆铭的《双照楼诗词稿》 (有余英时、叶嘉莹两位先生作序的2012版,以下简称《双照楼》)。很惭愧,我当时还不知道汪兆铭即汪精卫—精卫是他早年追随孙中山闹革命时,写文章用的笔名。中国旧体诗是我唯一勉强能读懂的诗,但对于看诗集,我无论兴趣还是学养都不够。幼时随祖父启蒙读过些唐宋诗、魏晋文,很喜欢,但那都是精选的历代大家扛鼎之作,言浅意深,脍炙人口。从头到尾通读某位诗人的集子,我从来没想过尝试。最后决定《双照楼》值得一读有两件原因。

第一件是余、叶二位的序。余英时的长序,虽自言不是为汪翻案,但是言语间对汪人品才具的评价极高。至于对汪“投敌卖国”的分析,二位先生似乎都认同胡适的观点。胡适说汪“一生吃亏在他以‘烈士’出身,故终身不免有‘烈士‘的complex『复杂』。” 叶嘉莹在她的短序里说汪有“终身不得解脱的一种‘精卫’情结”。 余先生则加上了“汪精卫在本质上应该是一位诗人”的判断,当然更要命的仍是,“这位诗人一开始便走上’烈士‘的道路,因而终生陷进了权力的世界。这样一来,他个人的悲剧便注定了。”

第二件,便是那位群友顺手拈来,出自《双照楼》中的一首七绝《送别》:

把酒长亭杯已空,行人车马各西东。

枫林不共斜阳去,自向荒郊寂寞红。

中国旧诗有种叫“意境”的神奇力量,可以倏然而至,如子弹般击中你,让你感受到发自灵魂深处的震撼,但却无法言喻。不知为何,这首诗给我的冲击,比《被逮口占》还要强。王国维说,“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送别》营造的“境”—远去的友人,空灵的酒杯,寂寞枫林,独立斜阳—与一种卓尔不群、孤标傲世的“格”水乳交融,浑然天成,造诣之高,已堪与盛唐名篇比肩。也许是做科研落下的职业病,我向来对有争议的人物和话题充满好奇。有什么比一个千夫所指但才华横溢的诗人兼政客更有争议性呢?我下决心要把《双照楼》从头读一遍,试试能不能从中发现一个真实的汪精卫。

《双照楼》里收集诗词的数量我没作统计,但应在数百之间。以我对旧诗的陋见,写不出值得一读的评论。个人最大的体会是汪诗的自然真诚,以及倾注其中的强烈情感。如果说“言志”是写诗的终极目标和最高境界,那这一点我觉得他近乎完美地达到了。钱钟书认为汪是做秀,规劝他“莫将愁苦求诗好”(注一),学生实不敢苟同。钱老当年也许童心偶发,闲笔戏题。但正如余英时所说,他不仅所见不明,且大失公允。叶嘉莹称汪精卫是“用生命来写作自己之诗篇“的”真正的诗人;为《双照楼》写后记的汪梦川赞汪诗“雅正纯粹、绝无俗态”,均为持正之论,于我心有戚戚焉。汪精卫的诗到底告诉我们,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首先,汪精卫绝非贪生怕死之辈。

汪被捕后坚称自己为主谋,决意要为同案之人开脱(注二)。他在狱中羁押了快两年,写了不少诗,其中不乏大义凛然的篇章。《被逮口占》共有四首五绝,除了人们耳熟能详的第三首,第四首也极好:

留得心魂在,残躯付劫灰。

青燐光不灭,夜夜照燕台。

“残躯付劫灰”本来是诗人的愿景,但他大概没想到在自己身后,中国人民倒是帮他一字不漏地兑现了(注三)。另外印象深刻的一首是悼念挚友胡汉民的五律(注四)

马革平生志,君今幸已酬。

却怜二人血,不作一时流。

忽忽余生恨,茫茫死后忧。

难禁十年事,潮上寸心头。

艳羡战友马革裹尸的夙愿业已达成,而自己却不能随他同赴国难,悲叹余生无涯,捱不尽的后死之忧(也算一语成谶)。字字是血,动人心魄。中国文人绝笔诗历史上不少。最出名的当数南宋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写尽了为国捐躯的民族英雄们最常见的一种心理。类似风格的我知道还有南明张煌言的“惭将赤手分三席,敢为丹心借一枝”(注五)。但以青史留名、与先贤比肩来为精忠报国、死而后已的大义背书,以“格”而论,似乎既没有“引刀成一快”洒脱,也不如“留得心魂在,夜夜照燕台”纯粹。当然,谭嗣同“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不仅笑对死亡,还看到了另一种选择同样高尚的可能,在境界上似乎又更上一层楼。汪精卫出狱之后,心理上已经死过一次,不知道后来是不是也悟到了这层境界,堪破生死玄关,以至于三十年后决心要试试另一条路究竟有多难走。

其次,汪精卫热爱生活,也善待别人。

汪写羁旅行役、游玩题赠的小诗,别开生面,充满生活情趣。比如这首他的得意之作,

初阳如月逗轻寒,咫尺林原成远看。

记得江南烟雨里,小姑鬟影落春澜。

在给胡适的信中专门提到,确是佳构。1926年春节游白云山记下在农家所见,道作

村儿绿袴女红妆,分得黄柑著意尝。

却道城中风物好,不知身在白云乡。

朴实真切,回味悠长。二十年代在法国写的《游日内瓦湖》,颔联作“暂留残照天边树,尽抹微云雨后山”;另一首《夜泛》中间四句,“风平波去懒,云碎月行忙。萤火出林大,渔灯在水长”。这类炼字清奇,读来余香满口的句子,在他的集子里,所在多是,不胜枚举。

汪精卫一生大都在路上奔波,光在中国和西洋之间就来回过至少六次 (注六),至于打了败仗亡命东洋、革命要钱去南洋募捐,更是家常便饭。那时候去趟欧洲的旅程要用月来计算,所以他集子里收了大量船上写的诗。比如这首1919年去法国途中写的《舟中晓望》就琅琅上口:

朝霞微紫远天蓝,初日融波色最酣。

正是暮春三月里,莺飞草长忆江南。

1915年从上海去南洋筹划讨袁途中写下的《寄冰如》(冰如是陈璧君的字),则是羁旅行役结合爱人同志的代表作:

一去匆匆太可怜,只余巾影淡于烟。

风帆终是无情物,人自回头舟自前。

汪精卫和陈璧君当年同船南下,陈在香港登陆改乘火车回广州归宁,汪则继续同船前往南洋,这首小诗想来是他看着夫人远去的背影写下的。当时汪精卫32岁,和冰如已育有一子一女,但二人伉俪情深,恩爱溢出纸面。所谓河东狮吼云云,不知是否也是好事之徒捕风捉影。汪夫人在《双照楼》里一直保持很高的出镜率,汪先生除了船上寄冰如,还有飞机上寄冰如,坐在家里想冰如,以及陪冰如四处游玩等等。最好的一首的我觉得是《高阳台 冰如导游西湖》,其词曰

风叶书窗,霜藤绣壁,萧疏近水人家。
初日钩帘,遥青恰映檐牙。
湖山已,似曾相识,况旧游,人倚平沙。
最勾留、泉冷风篁,石醉烟霞。
湖光不被芳堤隔。但东西吹柳,远近浮花。
水澹山柔,轻烟晕出清华。
夷犹一棹凌波去,乱野凫、飞入蒹葭。
夜如何?
皓月当头,照澈天涯。

前面写景华美妩媚,极尽渲染烘托之能事,颇得婉约之风,但收尾的“皓月当头,照澈天涯”八个字画龙点睛,同时营造出身临其境的体验和无穷的想象空间,远非一般名家的婉约词所能望其项背。

汪精卫爱夫人也爱女儿。去世一年前在飞机上写给三女文恂的诗,有“四野春光融作水,千山朝气蔚成霞。 老牛含笑看新犊,雏鸟多情哺倦鸦”四句,舐犊之情,跃然纸上。他也珍惜朋友,《舟夜》中“良友渐随千劫尽“的感慨,《虞美人》里“故人热血不空流”的悲怆,都在向先他而去的战友们致敬。

他四十年代为义妹方君瑛忌辰写的悼亡诗,中间四句是“孤悬破碎山河影,苦照萧条羁旅人。南去北来如梦梦,生离死别太频频”。真情仍在,风骨犹存,但诗中的阳光明媚早已转为孤寒凄苦。钱钟书说他的诗“似觉南风有死声“,描述这个时期的风格大体不差。

其三,汪精卫性格温和,反对滥用暴力。

汪精卫早年思想激进,支持以暴力革命的手段来救亡和唤醒民众。但是,清政府对他的宽大处理和辛亥革命的和平解决似乎让他对暴力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他后来在政治生涯中的几次重大关头都选择了怀柔而非暴力。二次革命反对孙中山借宋教仁之死发动战争,1927年反对蒋介石借分共大开杀戒,最后一次当然是抗战最低潮的时候选择放弃抵抗。汪精卫不相信“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身边好友曾苦劝他一定要做“军事家”才能成就大事,但他对此毫无兴趣(注七)。

他作于1939年的《金缕曲》,描写战乱之下的国家,山河破碎,遍地新冢,寡妇孤儿,泪眼相对,其词凄婉悲切,读来如闻其声,如见其泪。词曰,

绿遍池塘草。
更连宵、凄其风雨,万红都渺。
寡妇孤儿无穷泪,算有青山知道。
早染出,龙眠画稿。
一片春波流日影,过长桥、又把平堤绕。
看新冢,添多少。
故人落落心相照。
叹而今、生离死别,总寻常了。
马革裹尸仍未返,空向墓门凭吊。
只破碎山河难料。
我亦疮痍今满体,忍须臾、一见欃枪扫。
逢地下,两含笑

汪精卫这类感时伤怀,悲天悯人作品中的巅峰之作,应该是《朝中措—重九登北极阁》(注八)

城楼百尺倚空苍,雁背正低翔。

满地萧萧落叶,黄花留住斜阳。

阑干拍遍,心头块垒,眼底沧桑,

为问青山绿水,能禁几度兴亡?

这首词写于1943年重阳,余英时分析当是汪氏词中绝笔。最后两句套用元好问“故国江山如画,醉来忘却兴亡”。但“能禁几度兴亡”六个大字,道尽古今仁人志士,在我中华兴亡铁律面前,那种深沉的痛惜和无奈,与原词的消极避世相比,高下立现。

最后,汪精卫骨子里是一个孤高自许的士人。作为政治家,他有独立思想,有原则底线,不随波逐流,但作为领袖人物,意志似不够坚定,时常首鼠两端。

汪精卫大概是孙中山最忠实也最信任的追随者,不仅是孙的接班人,甚至连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尚需努力” 的总理遗嘱都出自他的手笔。但是汪好几次公开反抗孙的主张。刺杀摄政王载沣一事,他与持反对意见的孙中山、黄兴多次辩论,最后一意孤行,决意赴死。二次革命前他主张依法解决宋教仁遇刺案,甚至亲身前往广州呼吁革命党人放下武器,与袁世凯和谈。护法运动后,孙中山在广州成立军政府分裂民国,对此他也不以为然。维基百科说,一战后广州军政府曾打算让汪代表南方政府去参加巴黎和会,但他“对军政府不感兴趣,没有接受”。到二十年代孙中山转投沙俄,汪虽然赞成联俄联共,但反对接受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刺杀这一次,汪最终都没有把自己的主张坚持到底,而是选择了服从领袖。

他和蒋介石二十年明争暗斗,分分合合的历史非常复杂,但根本上可以归结为他看不惯蒋那一套帝王术,也不认同蒋动辄以暴力解决纷争。

1927年四一二事变,蒋介石联合国民党西山会议派准备对共产党大开杀戒,汪坚决反对,与陈独秀在上海发表《联合宣言》支持容共,并不惜到武汉另立中央,谴责蒋武力清党行为,甚至宣称“反共即是反革命”。在各方压力之下,汪最后被迫退让,同意反共,并在年底尘埃落定之后宣布隐退,远走法国。

到1929蒋介石与各路军阀混战进入高潮,他又被反对派请回国内主持反蒋阵容,但最后因为张学良的东北易帜一败涂地,到30年底被迫亡命日本。未几蒋介石跟胡汉民因为约法问题闹翻脸,汪精卫力挺昔日同盟会老友,大骂蒋介石“暴横日甚,言之痛心”,二人遂在广东成立军政府,再次与南京政府对抗,并准备于31年九月北伐。

九一八事变的爆发促使汪精卫放下前嫌,再次与蒋合作,并于1932年初出任行政院院长,主持抗战中的政务。维基百科称汪在这一时期“抗日态度坚决,积极备战”。同年八月,汪精卫因为东北军不战而弃东北跟张学良翻脸,一再敦促他下野,并自请辞行政院长职;两个月后他查出患有肝硬化,再加上“外交、财政问题诸感棘手”,遂辞职赴柏林养病。越明年汪归国复职,开始主张并在蒋介石支持下主持对日和平交涉,自此越行越远。从1933年支持何应钦签订《塘沽协定》开始,他就开始成为主战派的眼中钉,背上卖国贼的骂名,并因此在1935年遇刺。虽然大难不死,但从此枪伤定期发作,而留在身体里的子弹,九年后到底还是要了他的命。

汪精卫性格的某些方面确实像极了他《送别》诗里那一片骄傲的枫林,不求追逐落日,宁愿放逐荒郊。他集子里像《送别》这类托物明志的诗不少。《咏菊》中说,“生也不逢时,落叶满天地。… 忍寒向西风,略见平生志。….  一花经九秋,未肯便憔悴。 ….  相逢应一笑,异代有同契”。以菊自许,但语气陈恳,清新自然,既不颓废,也无霸气,让人读来肃然起敬。《咏腊梅》里的 “古色最宜邀冻石,孤标只合耦冰仙”,表达的也是一肚皮不合时宜。

汪精卫反复多疑,徘徊摇摆的个性,在后期的诗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比如他的名作《题易水送别图其二》:

少壮今成两鬓霜,画图重对益彷徨。

生惭郑国延韩命,死羡汪锜作鲁殇。

有限山河供堕甑,无多涕泪泣亡羊。

相期更聚神州铁,铸出金城万里长。

中间两联连用生典,在他的诗里并不多见。“生惭郑国延韩命” 自比战国后期为秦国修渠的韩国人郑国,明里说自己很惭愧,实则为解释曲线救国是有“延韩命”的苦衷 ;“死羡汪锜作鲁殇”又回到烈士主旋律,懊悔自己当年没能像鲁国的汪锜那样,马革裹尸以励国人。颈联画风再一转,安慰自己山河有限,国难当头,与其感伤堕甑、泪泣亡羊,不如砥砺前行。到结尾的“铸出金城万里长”,掷地有声,词藻气度俱佳,但虚张声势,言不由衷,境界到底落了下乘。

前面提过的《舟夜》,写于1939年,是汪精卫和周佛海等人在越南跟日本人谈判后,拟回上海推行和平运动,途中船上所作。后面四句曰,

良友渐随千劫尽,神州重見百年沉。

淒然不作零丁叹,检点平生未尽心。

颈联并无半分对自己铤而走险换来的“和平局面”的向往,反倒全是对神州人才凋敝,又将沉沦百年的无奈和感伤。但末句一转,似乎国事仍有转寰的余地,平生报国之心未尽,则残生尚有用武之地,未可轻掷。一首好诗,但写得如此纠结,不难想象诗人内心的挣扎和矛盾,嘴上虽说“不作零丁叹”,但心里大概是把惶恐滩走过好多遍了。

卿本佳人 奈何作贼?

这是所有读完汪精卫的人心头绕不开的终极追问。为什么? 他为什么要在抗战最艰苦的1938年,冒天下之大不韪,出走越南,去跟日本人和谈,而且一条道走到黑,最后被政府以叛国罪通缉,被党除名,也绝不悔改?

让我们先来做排除法。

第一,从汪精卫的性格看,我们知道他搞和谈肯定不是因为怕死。首先,他打小就悍不畏死。其次,到38年的时候,他已经年过半百,而且因为枪伤的缘故,活着了无生趣。为了半条残命卖国,似乎很不划算。最后,不搞和谈也不需要他上战场送死。跟着别人喊坚持抗战的口号成本并不高,他甚至可以带头喊。

第二,他和陈璧君出洋如家常便饭,万里来去自如。仅从这个细节看,他家不是一般的殷实。因此,贪财聚敛大概也不成其动机。

第三,从他三十年代不止一次主动要求下野的举动看,汪对权力的野心有限。至于指挥军队纵横捭阖,前面说了,他更是全无兴趣。

排除了贪生、求财和夺权这三点,剩下还有几种解释。

首先是汪精卫跟蒋介石的个人恩怨。汪精卫和蒋介石从孙中山去世之后就争斗不休,汪以孙中山接班人的身份,到抗战前只能勉强和蒋介石分庭抗礼,其后更是降格为蒋的副手,可谓屡战屡败,每况愈下。余英时以为 “以汪在党内的历史而言”,作蒋的副手是“相当让他难堪的“,并断言”蒋的唯我独尊必须对汪之出走负起很大的责任“。这个观点稍有诛心之嫌。也可能汪看不起蒋的人格操守,由此质疑蒋的决策是否出于公心。结果,蒋越是主战,汪越是认为他动机不纯。但不管出于何因,汪如此决绝地议和,一定程度上是受了蒋的某种影响,当无疑问。

其次,汪精卫觉得议和才是存国力、救黎民的最佳方案。事实上,那时候国内主和派并非只有汪一人,私下里觉得战必亡、和为上的人很多。客观而论,1938年欧战还没开打,抗日前景如何,国民政府在苏联、中共和日本三者之间,到底怎样取舍才能最好地平衡各方政治利益,最大限度保护民众,我相信除了毛主席和事后诸葛,没人敢说自己有把握能看清楚。但是,碍于舆论的高压,普通人怎敢公然把求和这种大逆不道的卖国言论说出口,平白给自己换顶汉奸帽子戴上?(注九)。

其三是胡适先生总结的“烈士情结“。简单地说, 汪精卫觉得自己非常人,应行非常事。普通人怕汉奸帽子,汪精卫一个民族英雄怎会把它放在眼里?我们的英雄诗人加职业革命家在这个万马齐喑的至暗时刻,“检点平生未尽心”,想起谭嗣同 “去留肝胆两昆仑”的敦敦教诲,念着当年发下的“残躯赴劫灰”的誓言,带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执念,终于义无反顾地走上这条遗臭万年的单行道。

最后,汪精卫大概低估了在全面侵华已成事实之后再行和谈对中华民族形象和感情的伤害。汪一贯特立独行,从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立场。他怼过孙中山,反过蒋介石,另立中央也不只一次。也许他觉得,孙中山跟日本人密谈过,拿着德国人的钱去广州搞军政府,最后还把老毛子请到家里来改组国民党,就这样也没耽误他老人家成就国父的一世英名。战和之间的分歧,也不过是人民内部矛盾,最多像当年的分共风波,或者中原大战,意见相左就先单干,就算再被开除党籍(注十),最终人们还是会理解他拳拳报国的一片苦心,还会请他回来的。

当然,最后这一次,他错了,而且错得一塌糊涂。事实证明,在民族国家时代,民族大义是意识形态领域里无敌的存在。一切敢于藐视它锋芒的人,无问东西,不论因果,都会被斩得魂飞魄散,永世不得翻身。

我儿子小时候特别不喜欢看书,但是不知何故对R. J. Palacio写的《Wonder『奇迹』》情有独钟。因为这个缘故我对书中的情节很熟悉,里面有句箴言印象深刻:

When given the choice between being right or being kind, choose kind.

我想了很久,觉得可以译为“宁入歧途,勿失慈悲“,就用这一句为汪先生作结吧。

 

聂宇

2023年12月4日, Wilmette, Illinois.

 

注释

注一:钱钟书有首作于1942年的《题某氏集》,

扫叶吞花足胜情,钜公难得此才清。微嫌东野殊寒相,似觉南风有死声。

孟德月明忧不绝,元衡日出事还生。莫将愁苦求诗好,高位从来谶易成。

这首诗后来被广泛认为是读《双照楼》后写的诗评。钱先生喜欢挖苦知识分子矫揉做态。《围城》里汪处厚续弦后,早已想好“眼前新妇新儿女,已是人生第二回”的佳句,只恨新太太尚未生养,一时用不上。所谓“莫将愁苦求诗好”,无非是讽刺汪精卫也不过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罢了。

注二:这段故事维基百科中未见记载,我是听人民大学张鸣教授讲的,说他和黄复生(四川隆昌人,算是我半个老乡)被捕后都坚称自己是主谋,对方是从犯,让主审官颇为感佩。另外,汪精卫行前已报必死之心,有《致南洋同志书》称:“此行无论事之成败,皆无生还之望。即流血于菜市街头,犹张目以望革命军之入都门也。”

注三:据维基百科记载,日本投降后,1946年1月21日何应钦奉命将汪墓炸毁,并将遗骨送往清凉山火葬场火化,骨灰被抛到长江里。

注四:汪精卫在狱中听说胡汉民在黄花岗起义中牺牲后写下三首五律,这是其一。后来发现是误传。

注五:南明张煌言的《入武林》一诗作:

家亡国破欲何之?西子湖头有我师。日月双悬于氏墓,乾坤半壁岳家祠。

惭将赤手分三席,拟为丹心借一枝。他日素车东浙路,怒涛岂必属鸱夷。

注六:12年辛亥之后去法国读书,13年二次革命失败之后去法国避难,19年巴黎和会前后,27年因为分共和蒋介石闹翻后出走法国,还有32年底和35年底两次去欧洲治病。

注七 据维基百科,“汪与吴稚晖在巴黎时,曾经有一次,吴氏手里捧著一顶军帽,很严肃地献给汪,他说:“你戴上吧!今后要革命,要救国,要实现主张,要贯彻主义,一定要依靠武力,我希望你成为一个军事家,来领导同志。你如能挺身以当大任,我第一个就愿意向你磕头。”“但汪表示他对军事没有兴趣。

注八 “眼底沧桑”,正版应为“眼底风光”。余英时考证,汪本拟作“沧桑”,后以过于颓废改为“风光”, 余以为“沧桑”与全词格调更合,故从其原意。

注九 余先生的序里提到,陈寅恪即持此论。另外汪精卫在河内发表呼吁终止抗战的“艳电”之后,曾致电孔祥熙解释动机:

弟此意乃人人意中所有,而人人口中所不敢出者。弟覺得緘口不言,對黨對國,良心上,責任上,皆不能安,故決然言之。前此秘密提議,已不知若干次,今之改為公開提議,欲以公諸同志及國人,而喚起其注意也。

余先生说汪精卫所言“弟此意乃人人意中所有,而人人口中所不敢出者”,确为事实。

注十: 据维基,在1939年因为投日被开除党籍之前,汪1925年曾被西山会议派开除党籍,以及在1930年中原大战期间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