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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ing in Chinese

翦商:天朝诸神的黄昏

战国以前的古史我所知有限,人物不过尧舜禹汤、文武周召,故实不过汤武伐夏、武王灭纣。商亡周兴这段历史,因为封神演义的缘故,人们耳熟能详。但既然冠以“演义”之名,自然离史实甚远。封神榜背后那段历史的真相到底怎样,这个问题虽说偶尔也滑过心头,但一直没时间深究。年初有朋友推荐李硕的新作《翦商》,言其讲商周之变,颇有见地。我拜读过李硕的《楼船铁马刘寄奴》,写南朝“气吞万里如虎”的刘裕,以正史为纲,作合理想象、适度演绎, 用很有画面感的生动文字呈现给读者,颇有趣味。我好奇的是,如果《翦商》也是这样的风格,现有的上古史料能让史家的想象有立足之地吗?打开书看下来,发现《翦商》讲中原文明在公元前第二个千年的故事,既有宏大主题,也有新颖视角。与《刘寄奴》的大众路线截然不同,《翦商》更像是介于学术著作和科普读物之间的史学大部头,加上对商朝残忍的人祭传统极尽渲染之能事,坚持读完实非易事(尤不宜作睡前读物)。另外,作者对历史人物事件的还原推定,逻辑似不够缜密,而天马行空般地解读易经,更影响了信度。但瑕不掩瑜,如果你想了解中华上古史,或者对天朝几千年兴亡铁律和文化中 “敬鬼神而远之”的传统感兴趣,不妨花点时间读一遍。

《翦商》通过对考古实证和诸多古籍的梳理,以细致的笔法,讲述二里头-夏文化(约公元前1800-1500年),二里岗-早商文明(约公元前1600-1400),以及安阳殷墟-晚商文明(约公元前1200-1045)。叙事主线是翦商,即翦灭商朝,代之以周。全书要义,一言以蔽之:

周灭商后,人祭被周人消除,但周人并未开创一种新的宗教,而是采用世俗的人文主义立场,与极端宗教行为保持距离,不允许其干预现实生活,所谓“敬鬼神而远之”。这奠定了后世中国的文化基础。

有商一代,人祭非常发达。对这一制度的复现及批判,既是全书关注的焦点,也是立论的起点

在描述了早商时期偃师、郑州两处城市遗址留下的各类人祭遗存之后,李硕推断,商朝开国百年以后,人祭已成国家宗教。关于这个宗教形成的逻辑,李硕写到,

灭夏初期,来自多个文化的人群融合成新兴的“王朝商族”,因此,他们需要构建一种维系自我认同的宗教文化,而用人献祭是最为明晰和便捷的方式:借此区分执行献祭的“我们”(商族人)和用来献祭的“他们”(非商族群),由此,商族人获得了独一无二的优越感。换句话说,他们用“野蛮”的异族人敬献诸神和先祖,祈求天界的福佑,从而获得君临大地和统治列族的权柄。

这种推理看似合理,但演绎的色彩比较浓,因为“用来献祭的都是非商族群”这个说法,并无直接证据支持。相比之下,《剑桥中国古代史》(后文引作《剑桥史》)的作者们就含蓄很多。他们写到(注一),二里岗和安阳的人祭遗存说明商文明与同样以人祭闻名的中美洲阿兹特克文明一样,是一种神权政治(theocracy)。商王既是政治领袖,也是负责与神沟通的巫师,他们以甲骨烧烫后产生的裂纹为媒介,记录并执行神的旨意。虽然这种宗教对普罗大众的意义现已无从考证,但它应该首先是为政治服务的工具,其次也是一种信仰体系,功能是造神并把人间福祉与神关联。

不管因何而生,到晚商殷墟时期,血腥野蛮的人祭宗教已蔚然成风。

首先,这一时期墓葬中大量使用人殉。晚商大墓的规制是挖竖穴土坑(有时也包括通向坑壁顶端的倾斜墓道),穴底中央放棺椁,下面先挖腰坑,以狗或人殉葬(“腰坑殉狗”是商代墓葬传统),墓穴四壁做出台阶,称为“二层台”,放殉葬物品或殉葬人牲,有时主墓外还有专门的殉葬坑。用于殉葬的人包括两类,一类为正常安葬,甚至拥有属于自己的殉葬品;另一类明显是处死后陪葬,这里面被砍头、砍脚、腰斩,乃至虐杀活埋,不一而足。据《剑桥史》,疑似安阳殷墟第一代商王武丁的墓内人牲,第一类至少发现了90人,第二类至少有74人。

为强调人殉制度的残忍,李硕以海量篇幅和丰富想象,还原人殉场景。因异常血腥的画面感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例子,是商人砍头习惯从嘴的位置把人头砍掉一半,或者削掉头盖骨。对于后者,李硕推测,

这很可能是蓄意地虐杀,献祭者想要欣赏人牲被砍掉头盖骨之后的挣扎和喊叫,由此获得刺激和满足感。不管是用刀或钺,能如此整齐、完整地砍下人的 头盖骨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所以又有两种可能:一,献祭者是用锯子开颅的;二,操作者已经熟能生巧,可以顺利地砍下完整无缺的头盖骨。

其次,人祭已不再只备筑造、墓葬等一时之需,而成为祭祀“帝”及历代先王的制度化刚需。李硕提到,殷墟仅在王陵区迄今已发现专门的祭祀坑2200座,以每一坑殉十人估算,殷墟近二百年光为国教的祭祀至少用掉了两三万人牲,平均下来,每年至少一百多人。这个数字在量级上,跟甲骨卜辞提供的证据是吻合的:书中援引的考古资料称,卜辞中“有关人祭的甲骨有1350片,卜辞1992条,合计献祭13052人”。

李硕认为,对人牲的需求如此之大,以至于历代商王得依赖在战争中捕获俘虏或者在王朝边界不断“猎捕”少数族裔才能满足;而周朝的祖先,从古公亶父一代迁居周原开始,就充当猎捕者的角色。这是李硕论证其中心观点的第二环。他写到,

自迁居周原,周族始为商朝的附庸族邦,代价则是捕猎周边山地的羌人献给商朝充当人牲。商与周的这种关系,从古公亶父晚年开始,历经季历和周昌两代人,甚至可能持续到灭商之前的周武王初年。

李硕认为易经里益卦的爻辞记录了亶父接受商王任命这一历史事件:

益卦,。。。,顾名思义,就是获得利益。它的六四爻辞是:“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中行”的字面本意是行军最中间的行列,可能代指战车,因为战车走在道路中间,步卒走在两边。所以,整句翻译为白话是,有人乘着战车来告诉公(亶父):“跟我走,为了殷商朝,你们这个小国搬迁一下,对你们也大有好处”。

我以为,如果晚商献祭规模在每年一百到数百人这个量级,以晚商实际控制区内人口为100万作保守估计(注二),每年自然死亡人口当在3万上下(假定平均寿命35岁),大约是献祭规模的100倍左右。如此似不至于造成需专人负责捕猎人牲的局面。另外,说益卦的六四爻辞是周族成为商朝附庸的文字证据,似乎过于牵强,难以服人。

李硕认为周文王姬昌为翦商大计建立了一套方法论,用不同事件间相互转化的规律(即所谓“易”)来预测未来,而《易经》则是文王建立这套体系的“练习薄”。六十四卦是文王对各种历史事件按某种特殊顺序的排列组合;卦辞和爻辞是对这些事件的记录和解读,如兑卦和坎卦记录了商人的血祭仪式,需卦和小畜卦总结周族充当人牲捕猎者的经验,讼卦有关文王在殷都羡里被监禁的经历,乾卦是对翦商大计的总结,而睽卦甚至描述了文王和姜太公吕尚在殷都屠宰村(殷墟发掘遗址之一)的一次秘密会晤。试以乾卦的“用九”爻辞再举一例。李硕推测说,

 “见群龙无首,吉”,这可能是说文王在殷都生活期间结识各种商朝上层人物,发现他们之间矛盾很深,周族可以找到内应,最终倾覆商朝。

这种推演,乍一看似有理,但细思跟算命先生那种模棱两可,穿凿附会的风格相当神似。

从行文来看,李硕对于文王作易似乎深信不疑。他下笔如此坚定,大概因为易经在书中被描绘成翦商之大纲,其中的卦辞爻辞本身成了支持其中心论点的重要证据。但是文王作易毕竟只是传说,并不十分靠谱。比如《剑桥史》对这个传说就予以干脆的否定,认为易经成书于西周晚期或东周早期的可能性要大得多。这个结论是通过把易经之爻辞卦辞和《诗经》以及西周青铜铭文的语言风格进行对比得到的(注三)。

李硕论证逻辑的第三环,是周人虽一直为商朝血腥人祭宗教服务,但同时也是这个宗教的受害者

首先,因为“周人和羌人有古老的同宗亲缘,对周族来说,替商朝捕猎羌人在道义上是一种耻辱”。其次,人祭给周族首领文王一家带来了惨痛的个体经历。李硕认为封神演义中关于文王长子伯邑考被纣王烹杀,并做成人肉酱赐给臣下分食的传说,确有其事。不过这件骇人听闻的暴行并非纣王对姬家的惩罚,而是考验。具体地说,是册封文王为“周方伯”典礼的程序之一。而文王及其家族,

为了周邦的生存,只能接受商人的宗教礼仪,而且很可能还要尽量表现得心悦诚服和感恩戴德。

据说这件事被文王写进《易经》损卦的六三爻词的前半段里,道作:“三人行,则损一人。”李硕的解释是,“文王被囚禁后,包括伯邑考在内的三个儿子赶往殷都营救,但最终损失了一个”。更有甚者,武王周发长期受噩梦惊扰而需周公为其解梦,乃至“周公吐哺”的传说, 实则都是因为他们吃了大哥的人肉酱心理阴影面积过大留下的后遗症。

李硕认为,出于对人祭的痛恨,成就翦商大业之后的西周政权,在周公姬旦的主导下,开始系统地消灭人祭宗教。为抹去群体记忆,不仅用活人殉葬、祭祀的行为被全面取缔,连记录人祭的部分甲骨资料都遭到破坏。在此过程中,周人也顺理成章地把他们为商王作马仔的黑历史抹得干干净净—就连文王留下的易经,周公也用新加的象传做了重新解释,如乾卦之象就变成了“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这种传播正能量的宣传品,几千年后还被我的母校选为校训。

当然,周公最重要的贡献,是重建信仰体系,让狰狞嗜血的诸神远去,同时引入模糊的“天命”为王权背书,以“仁德”为行为准则,约束生民,也制衡王权。用李硕的话说,

周公消灭了旧华夏文明及其相关记忆,打破了族群血缘壁垒,让尘世生活远离宗教和鬼神世界,不再把人类族群的差异看作神创的贵贱之别。这是华夏文明最彻底的一次自我否定与重生。在三千年前的古人类文明中,只有华夏独自走出了神权的掌 控,成为一个“异类”。

我理解这是《翦商》全书之要义,也是李硕论证的终点。

周公创造的“天命”,高高在上,神秘莫测,世俗中人,无论帝王将相还是贩夫走卒,除了努力提升德行以求眷顾,不再拥有类似烧甲骨那种与其直接沟通的手段。周公思想后来成为儒家文化的基石,而在李硕看来,它的产生和形成,“主要源于对人祭宗教的恐惧,以及消灭人祭宗教的需要”。李硕颇有些自诩地宣称, 这一点,“是后人从未堪破的秘密。”

那么,西周初期真的搞过以消灭人祭宗教为目标的系统工程吗?我认为这个假说,虽然在论证诸环节存在或大或小的问题(见前文分析),但结论基本合理。原因主要有二。

第一、从考古证据来看,大规模的人祭行为在商以后确实绝迹了,甚至到春秋的时候,孔子对用假人俑陪葬都深恶痛绝,乃有“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的慷慨陈词。

第二、前朝人祭制度在后世确实不见经传。关于后一点,《剑桥史》写到(注四),

西周典籍控诉商王的主要罪行是酗酒失德,而非血腥暴力。而东周的道学家以及汉代的历史学家对他们崇拜的先王们曾经对人祭如此迷恋这一事实仿佛一无所知,这一点也耐人寻问。

《尚书》中某些篇章的写作时间,应该距晚商很近,很难想象作者对人祭这种核心制度安排会一无所知。另外,如果不是有自上而下且持续不断的努力,存在了几百年的传统何以会消失得如此之快,如此干净?

李硕认为周公通过引入天命,第一次提出了执政合法性的问题和理论。从此,王虽称天子,已不再享有血统上的特殊性,而仅是天命在尘世间的临时载体。这与商朝的神王合一和基督教文明君权神授的理念有本质区别。夏、商、周三代更替的背后,是天命从失道寡助的旧王(朝)向得道多助的新王(朝)跳跃式的转移(注五)。

李硕还写到,“周人重新创造了一套上古圣王的历史, 尧舜禹的温情禅让从此成为华夏世界的标准版历史叙事”。其实何止尧舜禹,就连商汤灭夏的故事,大概也是为灭商的合法性辩护而创造的。迄今为止,夏朝最初见诸中华文字,就是在《尚书》里关于天命及执政合法性的论述。正如《剑桥史》所言,证明政权从商转移到周的合法性迫切需要一个先例,所以周人才依葫芦画瓢搞出了夏崩商立那样几乎完全雷同的剧本(注六)。

与天命论共生共荣的历史叙事也制造了一种假象,即中华文明至迟从夏开始(公元2000年前左右),已经形成了以黄河流域中下游为中心的大一统王朝。中华史学奉夏、商、周为天朝正朔,忽视近现代中国疆域内其他古代文明的传统,即由此而来。严格地说,即便《翦商》的叙事,也未能完全跳出这个大框架。

西方史学界虽然认同二里头(夏)-二里岗(早商)-安阳(晚商)在诸多文化特征上的传承,但认为其时黄河流域之外(如四川和长江流域)还有若干文明与之共存,而夏-商-周这条传统主轴并不能完全“代表”它们。这些域外文明之所以现在声名不著,一方面要归功与周人在灭商后重构历史的丰功伟业,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中国史学界的民族主义情结 (注七):

要搞清楚周人是如何重构历史的,我们必须去探索周人书写的历史和考古证据揭示的历史之间的差异。不幸的是,对中国考古学家来说,即使承认这种差异存在都相当困难。解读沉默的考古证据的难题无法和民族自尊分离,因为后者要求学者们无条件认同传统史料的可靠性并把考古视为验证而非纠正它们的工具。

抛弃神权,全盘接受周公的天命论,对中华文明之后三千年的发展有何影响?孔子认为这一事件彻底重塑了民族性格:

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其民之敝,荡而不静,胜而无耻。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惭,贼而蔽。

李硕把这段话翻译为(重点为我标注):

“殷商统治者尊崇神,要求民众必须敬神,对鬼神的重视程 度超过正常礼俗,对民众的刑罚多于奖赏,多威严而缺少亲和力。这造成了民众性情躁动不安、争强好胜、缺少羞耻感的缺点。周朝统治者则推崇世俗的礼仪,对民众比较宽容,虽然敬拜鬼神, 但不让它们干预人间事务,更重视人间的世俗秩序和信用,人间的身份等级则依据爵位高低有所区别,有亲和力,但缺少威严。这造成了民众趋利且心计巧诈,善于掩饰欲望和自我包装,心中少有真诚,奸滑而有欺骗性的缺点。”

这里孔子间接提到了天命论的一个致命问题:它单纯依赖感召教化的力量,缺乏惩奸罚恶之威严。失去了神的终极威慑,国人不仅“心中少有真诚,奸猾而有欺骗性”,而且做起恶来没有底线,没有心理负担,因为不用担心进不了天堂,得不到救赎,或者跳不出轮回。

因此,天命论在把诸神扫尽历史垃圾堆的同时,也开启了中华三千年兴亡更替、治乱循环的魔盒。

天命从一方向另一方转移的条件和时机,没有客观标准,无法认定。这种模棱两可留下的巨大操作空间,势必造成双方无法调和的矛盾。秦晖在《走出帝制》中,提到汉景帝时期辕固生和黄生关于商汤灭夏合法性的论战,可为天命论所面临的这种两难处境注脚。秦晖写到,“辕固生鼓吹汤武革命推翻暴君,皇上担心今人效法就会犯上作乱;黄生谴责汤武弑君造反是乱臣贼子,皇上又担心会颠覆了高祖起兵以汉代秦的合法性”。 结果,汉景帝只好命令他俩都闭嘴,再不准讨论汤武伐夏合法性这种敏感问题—“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

西汉还算是天命论的蜜月期,不少读书人相信天命转移真的可以通过天灾祥瑞提前预判,以禅位让贤的方式发生。王莽代汉,就是顺应了西汉中后期这股潮流,在当时可谓民心所向,众望所归。可是后世的传统史家,却几乎不假思索地为他奉上逆臣奸贼的帽子,把明明是根据天命论施行的“代汉”定性为“篡汉”。自汉以后,禅让更是完全演变成你方唱罢我登场的闹剧,当事人不过碍于天命的面子,不得不把过场走全罢了。

在实际操作中,天命只是一张空头支票,没有暴力作后盾,永远无法兑现。而无论是谁,只要手中握有足够强大的暴力机器,就可以做起天命所归的美梦。从陈胜吴广的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到民国时期的“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便是草头王”,无不如是。而根据周公的理论,天命转移的前提,必然是前任天子因失德背道成为暴君,因此,让他们身败名裂,将他们挫骨扬灰,都合理合法。结果,名义上受命于天的天子们永远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因为他们执政的合法性非常脆弱,而失去天命的后果非常严重,唯有建立一个金字塔式的庞大官僚体系,把绝对的权力高度集中到自己手中,事无巨细,俱出圣裁,晚上才能勉强睡个安稳觉。如此看来,天命论与中国帝制中对君主集权的强调,以及中国王朝治乱循环中极端暴力的倾向,都息息相关。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厘清。诚如李硕所言,天命论让中华文明早熟,独自走出了神权的掌握。但他皓首穷经,似乎是为了论证这个结果是摆脱人祭宗教必需的代价。我以为不然。波斯和两河流域的一神教传统,完全与人祭无关。取缔人祭宗教,完全可以保留甲骨上里那位无所不能的“帝”,仅改革祭祀的方式即可。可以想象,如果把周公换成另一位圣贤(如传说中创立犹太教的摩西),说不定中华也会发展出“有中国特色”、但平和成熟的信仰体系。

总而言之,中华文明在公元前1045年,在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很可能因为完全偶然的原因,选择了以天命替代鬼神之路。这条路,影响深远,三千年连绵不绝,我们至今仍生活在它余荫庇护之下(抑或阴影笼罩之中)。

 

聂宇

2024年8月18日定稿于去国返美途中

注释

注一、《剑桥史》原文为,“Human sacrifice was dedicated above all to the mortuary cult of the Anyang kings…. (While) what this cult meant to the population at large is unknown, …it may have been an instrument of political policy.  。。Sacrifice in Mesoamerica was also sustained by religious beliefs which made the gods and therefore the welfare of human society dependent on it, and sacrifice on the scale seen at Anyang might not have been possible without the support of some similar belief.”

 

注二、 维基百科援引宋镇豪的估计,商朝初年人口约有400万至450万,晚期人口约780万左右,商末人口可以达到800万至1000万左右。纣王时,殷墟王邑人口已达14.6万以上。郭健雄在《中国人口史》中估计晚商人口至少在500万以上。

 

注三、《剑桥史》引80年代初期一博士论文成果称,“In fact, the formal and linguistic comparisons between the text and both the Shijing and bronze inscriptions shows that Zhouyi to have achieved its present form no earlier than the late Western Zhou。”

注四、《剑桥史》原文为:“Western Zhou texts charge the Shang kings with drunkenness, not bloodiness. Eastern Zhou  moralists and Han historians seem curiously unaware that the way of the former kings they so admires revolved around human sacrifice.”

注五、《剑桥史》提到,周公和召公及成王在天命归属的主体上有分歧。周公认为天命归于王朝或是族群;而召公和成王认为天命的承载者只能是王本人。他们的论战记录在《尚书》里。论战的失败一方是周公,而论战的失败也是退居他二线的根本原因。

注六、《剑桥史》原文为:“Legalizing the transfer of rule was achieved by inventing a precedent, an earlier dynasty whose equally universal rule had been lawfully transferred to Shang。”

注七、《剑桥史》原文为,“To discover how the Zhou remade history, we must explore the discrepancy between history as the Zhou reported it and history as recovered by archaeology. For Chinese Archaeologists, unfortunately, it has been difficult to admit that any such discrepancy might exist. The always thorny problem of interpreting mute archeological evidence has been complicated by national pride, which insists that tradition is reliable and that the task of archaeology is to vindicate it.”

亲测Tesla FSD 12

过去十天一直在试用特斯拉(车型M3 2023)刚刚上线的自动驾驶FSD V12,总结一下自己的观察和体验。

首先说Situational awareness (情景意识)。这方面感觉很震撼,从车载电脑提供的图像看,特斯拉可以轻松识别人肉眼能看到的跟驾驶相关的几乎所有空间对象,并实时同步生成画面,包括车(能区分轿车,卡车,公共汽车,等等),行人,骑行者,红绿灯,停车牌(stop sign),路上的标识线(双黄线,车道线,停车线,路边分隔线,转弯标志,等等),以及路旁的限速标志。比较晚上和白天的识别能力,没发现明显的差异。我几次在晚上开过完全没有路灯的街区,都是没有分隔线,两边都能停车的小路。特斯拉能分辨路边停车,包括车库边driveway上停的车,能看到行人,能给出安全的行车轨迹。

其次说驾驶部分。我试过的所有路线都是路况复杂的城市道路,包括从家开到上班的地方(大约5英里),从H-Mart开回家(大约7英里),从家开到女儿跳舞的Studio (大约1.5英里)。我感觉绝大部分情况特斯拉都能像谨慎的人类司机一样驾驶。举几个例子。其一,识别占用车道的三位骑行人,并找到安全避让的行车轨迹。其二,在路口进入右转车道时,正好路边加油站有车倒入同一车道,特斯拉选择减速,让该车并入车道。其三,在路边有停车的小路上,特斯拉能识别被占用后的车道不够两车通行, 在对面来车的情形下提前停车避让。因此,现在的特斯拉,理论上基本能接管从开出停车场(库)到开进停车场(库)之间的所有驾驶任务(也许它也可以开进停车场,但是我的M3好像不知道怎么开上我家的driveway)。

说完成果说问题。到现在为止我觉得FSD12的最大问题是它过于严格遵守限速。当前版本在城市道路上的最大速度好像是道路限速+2。在车流比较大的主路上,这个限制不明显。但有些空旷路段上,限速+2感觉过慢,后面的车很不耐烦,连闺女坐在旁边都觉得尴尬。在现阶段特斯拉有这个规定,我觉得从免责、安全的角度,完全可以理解;但它确实影响体验。

对象识别上我发现有两个小bug: 一个是不太能识别小朋友和宠物(可能是因为比较矮?),另一个是认不出火车(昨天路过地铁交叉口,它生生把路过的火车显示成了一辆加长轿车)。

对突发情况处理上,只遇到一次小惊险。当时的情况是特斯拉以较慢的车速驶入一个比较拥堵的路口,同时信号灯从绿转黄。一般人类司机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是正常加速通过。但特斯拉的首先反应是选择减速,并最终完全停车,这时车身的前三分之一已经过线,而信号灯仍是黄灯。我正准备接管的时候,特斯拉不知道怎么忽然想通了,又选择重新加速通过,但在红灯亮起之前,未能完全离开路口。这个操作当然是个安全隐患。如果后面的司机看到黄灯准备按一般默认的规则加速通过,很容易造成追尾事故。不过平心而论, 没有经验的人类司机也可能犯类似的错误,希望特斯拉能从这个事件学到经验教训,下不为例。

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我对人类在近期实现无人驾驶比较悲观,但是FSD v12似乎又让人看到了希望。FSD v12还不能实现完全无人驾驶,但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LV4的水平(LV4指在特定条件下,车辆能够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完成所有驾驶任务并监控驾驶环境)。而且,它是在没有任何基础设施支持(没有高清地图,没有智能道路,没有车联网)的前提下实现这一突破的。

最后,FSD v12值得花200美金一个月订购吗?我觉得这要看你每天花多少时间开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利用那些坐在车里的时间干其他事情。现阶段,一个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任的司机,是没办法真的完全从驾驶环境中解放出来的。特斯拉也不允许,它要求驾驶员不断轻微地转动方向盘以保证可以随时被接管。 对我这样通勤单向15分钟的人来说,FSD v12无论如何是值不回票价的。

GPT the artist

这两天突然发现ChatGPT 4读古诗作画的能力不仅好玩,而且惊艳。今天做了实验,请朋友们根据GPT画的图猜它画的是哪句古诗。感谢参加实验的朋友们,结果分享如下。

第一句诗,我给的提示是:

根据下面的诗作一副画: 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这一句出自唐朝诗人贾岛的《题李凝幽居

闲居少邻并,草径入荒园。
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过桥分野色,移石动云根。
暂去还来此,幽期不负言。

GPT 第一次画出来的图是这样的。

我觉得表现得很精准,意境也到位,一株斜树,半湾静水,僧人在月下敲门,声音虽不大,但依旧惊起了一群宿鸟。

测试结果,绝大多数人(受过良好教育的大陆70/80后)一看图几乎都能猜中GPT画的是哪句诗。

第二句,我给的提示是:

根据下面的诗作一副画: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

这一句出自唐朝诗人常建的《题破山寺后禅院

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
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
万籁此俱寂,惟余钟磬音。

GPT 第一次画出来的图是这样的。

这个不太满意,为了表现“花木深”明显用力过猛了,而且为了画禅房居然直接搞了个菩萨在屋子里。。。于是我点拨了它一句

花太多了,禅房画出寺庙的一角就可以。

这一次出的图还不错,禅房隐藏在树后面,降低了整个色调,幽深的小路有点诗里的禅意了。测试结果,大多数受众能猜对。有人猜“因过竹院逢僧话,偷得浮生半日闲”,好像也可以,不过后面这句“偷得浮生”不知道GPT会怎么来表现。下次再试。

第三句我诚心要出个歪题,选的是一句很生僻的诗。提示如下

再画一幅:征马不前人不语,金州城外立斜阳

这首诗出自日俄战争中日军指挥官乃木希典攻克辽宁金州后所作,全诗为:

山月草木转荒凉,十里腥风新战场。征马不前人不语,金州城外立斜阳

有人会问打了大胜仗的将军为啥会写出格调如此低沉的诗?。不该都是“提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或者“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这种调调吗。话说日军虽胜,但伤亡惨重,乃木因此心情沉重,非常自责,准备向天皇请罪。当然更重要的原因也许是他自己两个儿子都在日俄战争中命丧沙场(大儿子就死在金州)。在完全不了解故事背景的情形下,就算是对旧诗有鉴赏力的人,也未必能充分理解这两句诗的意境。但是这两句诗有个好处,它很有画面感,给人很大的想象空间。

GPT是这么来解读这两句诗的。Here is the painting based on the poem, depicting a scene outside the city of Jinzhou with a motionless warhorse and a silent figure standing in the light of a slanting sun, capturing a moment of stillness and contemplation in the vast landscape.

说实话,当看到GPT第一次出的图时,我真的有点懵,这不就是我脑子里那副模糊不清的图画突然真实呈现在面前了吗:沉默的战马,落寞的身影,死寂的战场,倾斜的战刀,远处是孤城一仞,残阳如血,意境太贴切了。

不出所料,没有一个人猜中(原因当然不言而喻);但大家给出的五花八门答案非常有意思。

大部分人猜是“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这个答案我觉得应该接近满分;萧索的意境是对的,没有城,但是其他元素都齐了;当然那匹马不够瘦,也是个小问题。

另外一个我认为接近满分的答案是“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很惭愧诗读得少,不知道出自何处),除了马,画中所有的重要元素都有了;连跟战争的联系都找到了。

有两位猜“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生平”。这个答案的问题是调子过于明快,跟画面给人的感觉不太切合。但有意思的地方是,我认为那个人手里拿的是军刀,但在别人看来,明明就是竹杖嘛;我看来那个人穿的是军服,戴的是军帽;但换个人就成了蓑衣斗笠啦。可见眼睛看到的东西,其实很多时候都是脑补出来的。

还有三个答案: “鲜衣怒马,仗剑天涯”;“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以及“渭城朝雨浥轻尘,。。西出阳关无故人”;虽然没有跟画面完全一致,但是观画者明显是在试图捕捉画面背后那个叫意境的东西;第一个看到了洒脱,第二和第三个看到了别离。

总结一下,中国的诗和画本就是相通的;旧诗给读者的首先都是画面感,然后他们各自根据画面营造意境;而每个人的领悟可能跟自己的阅历、心境、学养都有关。从画到诗的过程其实也差不多。因此,诗就是画,画就是诗,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我觉得这是中国旧诗最神奇最美的地方。GPT的好处,是给了我这样艺术能力差、没办法把脑子的画面实化的人一种新的表达方式,虽然还不完美,但已经算是打开了另一扇欣赏美的窗户。

汪精卫其人其诗

汪精卫其人其诗

从小到大,不论在哪里看到汪精卫这三个字,我都会条件反射似地脑补出“遗臭万年”,“身败名裂”, “卖国求荣”这些字眼儿。除了大汉奸的名头,我还听说汪是坊间传闻的民国四大美男子之一,娶了个很彪悍且同是大汉奸的老婆叫陈璧君。然后呢? 就没有然后了。没有记错的话,中学历史教科书中对他着笔甚少,少到连做汉奸的来龙去脉都语焉不详,仿佛这件事虽然惊世骇俗、可耻可恨,但左不过是跳梁小丑螳臂挡车的一幕闹剧,不值得祖国的花朵们劳神分心。至于他的人生,一个叛国投敌、罪行昭彰的独夫民贼,人生的故事就算再跌宕传奇,还值得花时间去了解吗?

第一次开始对汪精卫感兴趣是发现他写过一首流传甚广的《被逮口占》: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我最开始无法相信一个大奸大恶之人能写出这样视死如归、回肠荡气的绝笔诗,甚至怀疑过是别人捉刀之作,情状颇似《围城》中方鸿渐写给苏小姐的道歉信里所言,“见名章隽句,竟出诸伧夫俗吏之手,惊极而恨,遂厚诬以必有蓝本。” 惊愕归惊愕,对先入为主的人来说,这首诗跟汪精卫的不和谐之处其实也不难解释。或者他当时年轻气盛,一时冲动谋刺满清王公,失手被捕自知不免,乃故作激昂语,后侥幸得脱,心性大变,加上权力场中几度沉浮,终于蜕变成贪生怕死,利欲熏心的无耻之徒,也是有的。

再后来,某日在微信群里偶然聊起中日战争,有位群友推荐了汪兆铭的《双照楼诗词稿》 (有余英时、叶嘉莹两位先生作序的2012版,以下简称《双照楼》)。很惭愧,我当时还不知道汪兆铭即汪精卫—精卫是他早年追随孙中山闹革命时,写文章用的笔名。中国旧体诗是我唯一勉强能读懂的诗,但对于看诗集,我无论兴趣还是学养都不够。幼时随祖父启蒙读过些唐宋诗、魏晋文,很喜欢,但那都是精选的历代大家扛鼎之作,言浅意深,脍炙人口。从头到尾通读某位诗人的集子,我从来没想过尝试。最后决定《双照楼》值得一读有两件原因。

第一件是余、叶二位的序。余英时的长序,虽自言不是为汪翻案,但是言语间对汪人品才具的评价极高。至于对汪“投敌卖国”的分析,二位先生似乎都认同胡适的观点。胡适说汪“一生吃亏在他以‘烈士’出身,故终身不免有‘烈士‘的complex『复杂』。” 叶嘉莹在她的短序里说汪有“终身不得解脱的一种‘精卫’情结”。 余先生则加上了“汪精卫在本质上应该是一位诗人”的判断,当然更要命的仍是,“这位诗人一开始便走上’烈士‘的道路,因而终生陷进了权力的世界。这样一来,他个人的悲剧便注定了。”

第二件,便是那位群友顺手拈来,出自《双照楼》中的一首七绝《送别》:

把酒长亭杯已空,行人车马各西东。

枫林不共斜阳去,自向荒郊寂寞红。

中国旧诗有种叫“意境”的神奇力量,可以倏然而至,如子弹般击中你,让你感受到发自灵魂深处的震撼,但却无法言喻。不知为何,这首诗给我的冲击,比《被逮口占》还要强。王国维说,“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送别》营造的“境”—远去的友人,空灵的酒杯,寂寞枫林,独立斜阳—与一种卓尔不群、孤标傲世的“格”水乳交融,浑然天成,造诣之高,已堪与盛唐名篇比肩。也许是做科研落下的职业病,我向来对有争议的人物和话题充满好奇。有什么比一个千夫所指但才华横溢的诗人兼政客更有争议性呢?我下决心要把《双照楼》从头读一遍,试试能不能从中发现一个真实的汪精卫。

《双照楼》里收集诗词的数量我没作统计,但应在数百之间。以我对旧诗的陋见,写不出值得一读的评论。个人最大的体会是汪诗的自然真诚,以及倾注其中的强烈情感。如果说“言志”是写诗的终极目标和最高境界,那这一点我觉得他近乎完美地达到了。钱钟书认为汪是做秀,规劝他“莫将愁苦求诗好”(注一),学生实不敢苟同。钱老当年也许童心偶发,闲笔戏题。但正如余英时所说,他不仅所见不明,且大失公允。叶嘉莹称汪精卫是“用生命来写作自己之诗篇“的”真正的诗人;为《双照楼》写后记的汪梦川赞汪诗“雅正纯粹、绝无俗态”,均为持正之论,于我心有戚戚焉。汪精卫的诗到底告诉我们,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首先,汪精卫绝非贪生怕死之辈。

汪被捕后坚称自己为主谋,决意要为同案之人开脱(注二)。他在狱中羁押了快两年,写了不少诗,其中不乏大义凛然的篇章。《被逮口占》共有四首五绝,除了人们耳熟能详的第三首,第四首也极好:

留得心魂在,残躯付劫灰。

青燐光不灭,夜夜照燕台。

“残躯付劫灰”本来是诗人的愿景,但他大概没想到在自己身后,中国人民倒是帮他一字不漏地兑现了(注三)。另外印象深刻的一首是悼念挚友胡汉民的五律(注四)

马革平生志,君今幸已酬。

却怜二人血,不作一时流。

忽忽余生恨,茫茫死后忧。

难禁十年事,潮上寸心头。

艳羡战友马革裹尸的夙愿业已达成,而自己却不能随他同赴国难,悲叹余生无涯,捱不尽的后死之忧(也算一语成谶)。字字是血,动人心魄。中国文人绝笔诗历史上不少。最出名的当数南宋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写尽了为国捐躯的民族英雄们最常见的一种心理。类似风格的我知道还有南明张煌言的“惭将赤手分三席,敢为丹心借一枝”(注五)。但以青史留名、与先贤比肩来为精忠报国、死而后已的大义背书,以“格”而论,似乎既没有“引刀成一快”洒脱,也不如“留得心魂在,夜夜照燕台”纯粹。当然,谭嗣同“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不仅笑对死亡,还看到了另一种选择同样高尚的可能,在境界上似乎又更上一层楼。汪精卫出狱之后,心理上已经死过一次,不知道后来是不是也悟到了这层境界,堪破生死玄关,以至于三十年后决心要试试另一条路究竟有多难走。

其次,汪精卫热爱生活,也善待别人。

汪写羁旅行役、游玩题赠的小诗,别开生面,充满生活情趣。比如这首他的得意之作,

初阳如月逗轻寒,咫尺林原成远看。

记得江南烟雨里,小姑鬟影落春澜。

在给胡适的信中专门提到,确是佳构。1926年春节游白云山记下在农家所见,道作

村儿绿袴女红妆,分得黄柑著意尝。

却道城中风物好,不知身在白云乡。

朴实真切,回味悠长。二十年代在法国写的《游日内瓦湖》,颔联作“暂留残照天边树,尽抹微云雨后山”;另一首《夜泛》中间四句,“风平波去懒,云碎月行忙。萤火出林大,渔灯在水长”。这类炼字清奇,读来余香满口的句子,在他的集子里,所在多是,不胜枚举。

汪精卫一生大都在路上奔波,光在中国和西洋之间就来回过至少六次 (注六),至于打了败仗亡命东洋、革命要钱去南洋募捐,更是家常便饭。那时候去趟欧洲的旅程要用月来计算,所以他集子里收了大量船上写的诗。比如这首1919年去法国途中写的《舟中晓望》就琅琅上口:

朝霞微紫远天蓝,初日融波色最酣。

正是暮春三月里,莺飞草长忆江南。

1915年从上海去南洋筹划讨袁途中写下的《寄冰如》(冰如是陈璧君的字),则是羁旅行役结合爱人同志的代表作:

一去匆匆太可怜,只余巾影淡于烟。

风帆终是无情物,人自回头舟自前。

汪精卫和陈璧君当年同船南下,陈在香港登陆改乘火车回广州归宁,汪则继续同船前往南洋,这首小诗想来是他看着夫人远去的背影写下的。当时汪精卫32岁,和冰如已育有一子一女,但二人伉俪情深,恩爱溢出纸面。所谓河东狮吼云云,不知是否也是好事之徒捕风捉影。汪夫人在《双照楼》里一直保持很高的出镜率,汪先生除了船上寄冰如,还有飞机上寄冰如,坐在家里想冰如,以及陪冰如四处游玩等等。最好的一首的我觉得是《高阳台 冰如导游西湖》,其词曰

风叶书窗,霜藤绣壁,萧疏近水人家。
初日钩帘,遥青恰映檐牙。
湖山已,似曾相识,况旧游,人倚平沙。
最勾留、泉冷风篁,石醉烟霞。
湖光不被芳堤隔。但东西吹柳,远近浮花。
水澹山柔,轻烟晕出清华。
夷犹一棹凌波去,乱野凫、飞入蒹葭。
夜如何?
皓月当头,照澈天涯。

前面写景华美妩媚,极尽渲染烘托之能事,颇得婉约之风,但收尾的“皓月当头,照澈天涯”八个字画龙点睛,同时营造出身临其境的体验和无穷的想象空间,远非一般名家的婉约词所能望其项背。

汪精卫爱夫人也爱女儿。去世一年前在飞机上写给三女文恂的诗,有“四野春光融作水,千山朝气蔚成霞。 老牛含笑看新犊,雏鸟多情哺倦鸦”四句,舐犊之情,跃然纸上。他也珍惜朋友,《舟夜》中“良友渐随千劫尽“的感慨,《虞美人》里“故人热血不空流”的悲怆,都在向先他而去的战友们致敬。

他四十年代为义妹方君瑛忌辰写的悼亡诗,中间四句是“孤悬破碎山河影,苦照萧条羁旅人。南去北来如梦梦,生离死别太频频”。真情仍在,风骨犹存,但诗中的阳光明媚早已转为孤寒凄苦。钱钟书说他的诗“似觉南风有死声“,描述这个时期的风格大体不差。

其三,汪精卫性格温和,反对滥用暴力。

汪精卫早年思想激进,支持以暴力革命的手段来救亡和唤醒民众。但是,清政府对他的宽大处理和辛亥革命的和平解决似乎让他对暴力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他后来在政治生涯中的几次重大关头都选择了怀柔而非暴力。二次革命反对孙中山借宋教仁之死发动战争,1927年反对蒋介石借分共大开杀戒,最后一次当然是抗战最低潮的时候选择放弃抵抗。汪精卫不相信“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身边好友曾苦劝他一定要做“军事家”才能成就大事,但他对此毫无兴趣(注七)。

他作于1939年的《金缕曲》,描写战乱之下的国家,山河破碎,遍地新冢,寡妇孤儿,泪眼相对,其词凄婉悲切,读来如闻其声,如见其泪。词曰,

绿遍池塘草。
更连宵、凄其风雨,万红都渺。
寡妇孤儿无穷泪,算有青山知道。
早染出,龙眠画稿。
一片春波流日影,过长桥、又把平堤绕。
看新冢,添多少。
故人落落心相照。
叹而今、生离死别,总寻常了。
马革裹尸仍未返,空向墓门凭吊。
只破碎山河难料。
我亦疮痍今满体,忍须臾、一见欃枪扫。
逢地下,两含笑

汪精卫这类感时伤怀,悲天悯人作品中的巅峰之作,应该是《朝中措—重九登北极阁》(注八)

城楼百尺倚空苍,雁背正低翔。

满地萧萧落叶,黄花留住斜阳。

阑干拍遍,心头块垒,眼底沧桑,

为问青山绿水,能禁几度兴亡?

这首词写于1943年重阳,余英时分析当是汪氏词中绝笔。最后两句套用元好问“故国江山如画,醉来忘却兴亡”。但“能禁几度兴亡”六个大字,道尽古今仁人志士,在我中华兴亡铁律面前,那种深沉的痛惜和无奈,与原词的消极避世相比,高下立现。

最后,汪精卫骨子里是一个孤高自许的士人。作为政治家,他有独立思想,有原则底线,不随波逐流,但作为领袖人物,意志似不够坚定,时常首鼠两端。

汪精卫大概是孙中山最忠实也最信任的追随者,不仅是孙的接班人,甚至连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尚需努力” 的总理遗嘱都出自他的手笔。但是汪好几次公开反抗孙的主张。刺杀摄政王载沣一事,他与持反对意见的孙中山、黄兴多次辩论,最后一意孤行,决意赴死。二次革命前他主张依法解决宋教仁遇刺案,甚至亲身前往广州呼吁革命党人放下武器,与袁世凯和谈。护法运动后,孙中山在广州成立军政府分裂民国,对此他也不以为然。维基百科说,一战后广州军政府曾打算让汪代表南方政府去参加巴黎和会,但他“对军政府不感兴趣,没有接受”。到二十年代孙中山转投沙俄,汪虽然赞成联俄联共,但反对接受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刺杀这一次,汪最终都没有把自己的主张坚持到底,而是选择了服从领袖。

他和蒋介石二十年明争暗斗,分分合合的历史非常复杂,但根本上可以归结为他看不惯蒋那一套帝王术,也不认同蒋动辄以暴力解决纷争。

1927年四一二事变,蒋介石联合国民党西山会议派准备对共产党大开杀戒,汪坚决反对,与陈独秀在上海发表《联合宣言》支持容共,并不惜到武汉另立中央,谴责蒋武力清党行为,甚至宣称“反共即是反革命”。在各方压力之下,汪最后被迫退让,同意反共,并在年底尘埃落定之后宣布隐退,远走法国。

到1929蒋介石与各路军阀混战进入高潮,他又被反对派请回国内主持反蒋阵容,但最后因为张学良的东北易帜一败涂地,到30年底被迫亡命日本。未几蒋介石跟胡汉民因为约法问题闹翻脸,汪精卫力挺昔日同盟会老友,大骂蒋介石“暴横日甚,言之痛心”,二人遂在广东成立军政府,再次与南京政府对抗,并准备于31年九月北伐。

九一八事变的爆发促使汪精卫放下前嫌,再次与蒋合作,并于1932年初出任行政院院长,主持抗战中的政务。维基百科称汪在这一时期“抗日态度坚决,积极备战”。同年八月,汪精卫因为东北军不战而弃东北跟张学良翻脸,一再敦促他下野,并自请辞行政院长职;两个月后他查出患有肝硬化,再加上“外交、财政问题诸感棘手”,遂辞职赴柏林养病。越明年汪归国复职,开始主张并在蒋介石支持下主持对日和平交涉,自此越行越远。从1933年支持何应钦签订《塘沽协定》开始,他就开始成为主战派的眼中钉,背上卖国贼的骂名,并因此在1935年遇刺。虽然大难不死,但从此枪伤定期发作,而留在身体里的子弹,九年后到底还是要了他的命。

汪精卫性格的某些方面确实像极了他《送别》诗里那一片骄傲的枫林,不求追逐落日,宁愿放逐荒郊。他集子里像《送别》这类托物明志的诗不少。《咏菊》中说,“生也不逢时,落叶满天地。… 忍寒向西风,略见平生志。….  一花经九秋,未肯便憔悴。 ….  相逢应一笑,异代有同契”。以菊自许,但语气陈恳,清新自然,既不颓废,也无霸气,让人读来肃然起敬。《咏腊梅》里的 “古色最宜邀冻石,孤标只合耦冰仙”,表达的也是一肚皮不合时宜。

汪精卫反复多疑,徘徊摇摆的个性,在后期的诗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比如他的名作《题易水送别图其二》:

少壮今成两鬓霜,画图重对益彷徨。

生惭郑国延韩命,死羡汪锜作鲁殇。

有限山河供堕甑,无多涕泪泣亡羊。

相期更聚神州铁,铸出金城万里长。

中间两联连用生典,在他的诗里并不多见。“生惭郑国延韩命” 自比战国后期为秦国修渠的韩国人郑国,明里说自己很惭愧,实则为解释曲线救国是有“延韩命”的苦衷 ;“死羡汪锜作鲁殇”又回到烈士主旋律,懊悔自己当年没能像鲁国的汪锜那样,马革裹尸以励国人。颈联画风再一转,安慰自己山河有限,国难当头,与其感伤堕甑、泪泣亡羊,不如砥砺前行。到结尾的“铸出金城万里长”,掷地有声,词藻气度俱佳,但虚张声势,言不由衷,境界到底落了下乘。

前面提过的《舟夜》,写于1939年,是汪精卫和周佛海等人在越南跟日本人谈判后,拟回上海推行和平运动,途中船上所作。后面四句曰,

良友渐随千劫尽,神州重見百年沉。

淒然不作零丁叹,检点平生未尽心。

颈联并无半分对自己铤而走险换来的“和平局面”的向往,反倒全是对神州人才凋敝,又将沉沦百年的无奈和感伤。但末句一转,似乎国事仍有转寰的余地,平生报国之心未尽,则残生尚有用武之地,未可轻掷。一首好诗,但写得如此纠结,不难想象诗人内心的挣扎和矛盾,嘴上虽说“不作零丁叹”,但心里大概是把惶恐滩走过好多遍了。

卿本佳人 奈何作贼?

这是所有读完汪精卫的人心头绕不开的终极追问。为什么? 他为什么要在抗战最艰苦的1938年,冒天下之大不韪,出走越南,去跟日本人和谈,而且一条道走到黑,最后被政府以叛国罪通缉,被党除名,也绝不悔改?

让我们先来做排除法。

第一,从汪精卫的性格看,我们知道他搞和谈肯定不是因为怕死。首先,他打小就悍不畏死。其次,到38年的时候,他已经年过半百,而且因为枪伤的缘故,活着了无生趣。为了半条残命卖国,似乎很不划算。最后,不搞和谈也不需要他上战场送死。跟着别人喊坚持抗战的口号成本并不高,他甚至可以带头喊。

第二,他和陈璧君出洋如家常便饭,万里来去自如。仅从这个细节看,他家不是一般的殷实。因此,贪财聚敛大概也不成其动机。

第三,从他三十年代不止一次主动要求下野的举动看,汪对权力的野心有限。至于指挥军队纵横捭阖,前面说了,他更是全无兴趣。

排除了贪生、求财和夺权这三点,剩下还有几种解释。

首先是汪精卫跟蒋介石的个人恩怨。汪精卫和蒋介石从孙中山去世之后就争斗不休,汪以孙中山接班人的身份,到抗战前只能勉强和蒋介石分庭抗礼,其后更是降格为蒋的副手,可谓屡战屡败,每况愈下。余英时以为 “以汪在党内的历史而言”,作蒋的副手是“相当让他难堪的“,并断言”蒋的唯我独尊必须对汪之出走负起很大的责任“。这个观点稍有诛心之嫌。也可能汪看不起蒋的人格操守,由此质疑蒋的决策是否出于公心。结果,蒋越是主战,汪越是认为他动机不纯。但不管出于何因,汪如此决绝地议和,一定程度上是受了蒋的某种影响,当无疑问。

其次,汪精卫觉得议和才是存国力、救黎民的最佳方案。事实上,那时候国内主和派并非只有汪一人,私下里觉得战必亡、和为上的人很多。客观而论,1938年欧战还没开打,抗日前景如何,国民政府在苏联、中共和日本三者之间,到底怎样取舍才能最好地平衡各方政治利益,最大限度保护民众,我相信除了毛主席和事后诸葛,没人敢说自己有把握能看清楚。但是,碍于舆论的高压,普通人怎敢公然把求和这种大逆不道的卖国言论说出口,平白给自己换顶汉奸帽子戴上?(注九)。

其三是胡适先生总结的“烈士情结“。简单地说, 汪精卫觉得自己非常人,应行非常事。普通人怕汉奸帽子,汪精卫一个民族英雄怎会把它放在眼里?我们的英雄诗人加职业革命家在这个万马齐喑的至暗时刻,“检点平生未尽心”,想起谭嗣同 “去留肝胆两昆仑”的敦敦教诲,念着当年发下的“残躯赴劫灰”的誓言,带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执念,终于义无反顾地走上这条遗臭万年的单行道。

最后,汪精卫大概低估了在全面侵华已成事实之后再行和谈对中华民族形象和感情的伤害。汪一贯特立独行,从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立场。他怼过孙中山,反过蒋介石,另立中央也不只一次。也许他觉得,孙中山跟日本人密谈过,拿着德国人的钱去广州搞军政府,最后还把老毛子请到家里来改组国民党,就这样也没耽误他老人家成就国父的一世英名。战和之间的分歧,也不过是人民内部矛盾,最多像当年的分共风波,或者中原大战,意见相左就先单干,就算再被开除党籍(注十),最终人们还是会理解他拳拳报国的一片苦心,还会请他回来的。

当然,最后这一次,他错了,而且错得一塌糊涂。事实证明,在民族国家时代,民族大义是意识形态领域里无敌的存在。一切敢于藐视它锋芒的人,无问东西,不论因果,都会被斩得魂飞魄散,永世不得翻身。

我儿子小时候特别不喜欢看书,但是不知何故对R. J. Palacio写的《Wonder『奇迹』》情有独钟。因为这个缘故我对书中的情节很熟悉,里面有句箴言印象深刻:

When given the choice between being right or being kind, choose kind.

我想了很久,觉得可以译为“宁入歧途,勿失慈悲“,就用这一句为汪先生作结吧。

 

聂宇

2023年12月4日, Wilmette, Illinois.

 

注释

注一:钱钟书有首作于1942年的《题某氏集》,

扫叶吞花足胜情,钜公难得此才清。微嫌东野殊寒相,似觉南风有死声。

孟德月明忧不绝,元衡日出事还生。莫将愁苦求诗好,高位从来谶易成。

这首诗后来被广泛认为是读《双照楼》后写的诗评。钱先生喜欢挖苦知识分子矫揉做态。《围城》里汪处厚续弦后,早已想好“眼前新妇新儿女,已是人生第二回”的佳句,只恨新太太尚未生养,一时用不上。所谓“莫将愁苦求诗好”,无非是讽刺汪精卫也不过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罢了。

注二:这段故事维基百科中未见记载,我是听人民大学张鸣教授讲的,说他和黄复生(四川隆昌人,算是我半个老乡)被捕后都坚称自己是主谋,对方是从犯,让主审官颇为感佩。另外,汪精卫行前已报必死之心,有《致南洋同志书》称:“此行无论事之成败,皆无生还之望。即流血于菜市街头,犹张目以望革命军之入都门也。”

注三:据维基百科记载,日本投降后,1946年1月21日何应钦奉命将汪墓炸毁,并将遗骨送往清凉山火葬场火化,骨灰被抛到长江里。

注四:汪精卫在狱中听说胡汉民在黄花岗起义中牺牲后写下三首五律,这是其一。后来发现是误传。

注五:南明张煌言的《入武林》一诗作:

家亡国破欲何之?西子湖头有我师。日月双悬于氏墓,乾坤半壁岳家祠。

惭将赤手分三席,拟为丹心借一枝。他日素车东浙路,怒涛岂必属鸱夷。

注六:12年辛亥之后去法国读书,13年二次革命失败之后去法国避难,19年巴黎和会前后,27年因为分共和蒋介石闹翻后出走法国,还有32年底和35年底两次去欧洲治病。

注七 据维基百科,“汪与吴稚晖在巴黎时,曾经有一次,吴氏手里捧著一顶军帽,很严肃地献给汪,他说:“你戴上吧!今后要革命,要救国,要实现主张,要贯彻主义,一定要依靠武力,我希望你成为一个军事家,来领导同志。你如能挺身以当大任,我第一个就愿意向你磕头。”“但汪表示他对军事没有兴趣。

注八 “眼底沧桑”,正版应为“眼底风光”。余英时考证,汪本拟作“沧桑”,后以过于颓废改为“风光”, 余以为“沧桑”与全词格调更合,故从其原意。

注九 余先生的序里提到,陈寅恪即持此论。另外汪精卫在河内发表呼吁终止抗战的“艳电”之后,曾致电孔祥熙解释动机:

弟此意乃人人意中所有,而人人口中所不敢出者。弟覺得緘口不言,對黨對國,良心上,責任上,皆不能安,故決然言之。前此秘密提議,已不知若干次,今之改為公開提議,欲以公諸同志及國人,而喚起其注意也。

余先生说汪精卫所言“弟此意乃人人意中所有,而人人口中所不敢出者”,确为事实。

注十: 据维基,在1939年因为投日被开除党籍之前,汪1925年曾被西山会议派开除党籍,以及在1930年中原大战期间被开除党籍。

晚清七十年

唐德刚在抗战期间就读国立中央大学,师从郭廷以,后来负笈北美,跟胡适有师生之谊。他在哥伦比亚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之后,先后执教于哥大和纽约城大。《晚清70年》当是他90年代初从城大荣退之后,把诸多旧作整理编纂而成的一部作品。也许因为这个原因,全书乍一看像是一本按照主题时序编排的史学论文集。最明显的证据是,几乎每一章结束处均有“原文发表于某某杂志某年某期”的声明 ––大概是为了解决版权问题。这样松散的结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且不要提,不同章节中,文字差相仿佛的地方就不少,类似的史料、观点重复出现也常见到。另外老先生又喜发议论,臧否人物,尤好把国共两党几位著名领袖,与晚清诸公如曾左李张,袁孙康梁等,拉在一起横量纵比,嬉笑怒骂。其中虽不乏真知灼见,但是有时也给人牵强罗嗦,乃至夹带私货之感。能坚持看完,我觉得唐先生的书胜在三点。其一,民国学究腔的白话文,配上唐氏风格的插科打诨,有种独特的阅读体验。其二,作者治史数十年,教学相长,不论故实轶事还是研究心得,都信手拈来,信息量大。其三,像我这样对这段历史的了解几乎完全停留在中学教材的人,会发现它视角新颖,某些方面甚至颠覆认知。

全书讲述晚清从鸦片战争(1840年)打开国门,到辛亥革命(1911年)之后土崩瓦解,差不多正好70年,故名。叙事以这70年间发生的五个重大事件为线索,即太平天国(1851-1864)、甲午海战(1894)、戊戌变法(1898),庚子拳乱(1900)以及辛亥革命(1911)。大体上,唐先生把每个事件都视为千年帝制下,中国社会变革转型的一次努力。这些努力为什么都失败了呢?下文简述之。

太平天国加上捻军,前后动荡20年,生灵涂炭,伤亡数以千万,影响波及整个富庶的南中国,但终于惨淡收场,反给满清打出个名臣辈出的同治中兴。关于败因,唐先生的分析有两点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一是洪杨定都南京之后,因贪图享乐而未能及时倾全力北伐,以致坐失良机。二是太平军因为强力禁烟开罪英国人,又因为与天主教不合得罪法国人,以致将二强推入清廷怀抱,陷入腹背受敌的困境。

甲午惨败的直接原因,总结起来无外两点。其一,高层腐败,挪用军费导致北洋海军金玉其外,而在关键装备指标(如舰艇航速,舰炮射速)上落后于日本海军。其二,以光绪为首的主战派头脑发热,误判敌我军事实力,没有采取李鸿章“避战斡旋”的正确建议,结果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打了一场错误的战争。至于主流文献所记北洋海军将士惧敌畏战,乃至临阵逃脱诸事,唐先生认为未可深信。因这些“史实”的来源均为当时参战英国水兵的回忆录,而据他考证,这些在清军中服役的英国水兵,本就是市井无赖,因不愿受中国将领(如刘步蟾)节制,心怀怨望,因此在回忆录中故意抹黑以泄私愤。日军海军司令伊東祐亨写给水师提督丁汝昌的劝降信中提出的原因则更深一层,说到了因循守旧,不思变通的症结,更专门提到了科举取士这一核心体制的弊端,

至清国而有今日之败者,固非君相一己之罪,盖其墨守常经不谙通变之所由致也。夫取士必由考试,考试必由文艺,于是乎执政之大臣,当道之达宪,必由文艺以相升擢;文艺乃为显荣之阶梯耳,岂足济夫实效?

推动戊戌变法的主角是康有为,而失败的主因也是他,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唐先生对康有为的总体评价不高,我用十六字评语来总结他的观感,大抵是狂妄自大,眼高手低,偏激操切,刚愎自用。康有为不仅要求孙中山执“门生礼”,拒绝李鸿章加入他的”强学会“,甚至膨胀到自称“长素” –– 自诩比孔圣人还牛(孔子为“素王”)。唐先生认为康南海对西学所知甚浅自不待言,于汉学虽然功力深厚,但治”今文学“走火入魔,要搞“通经致用,以死硬的教条主义来排斥一切”,造成维新派失道寡助,关键时刻孤立无援。康不是一个好的理论家,偏偏又“強不知以为知,适足以为害”。他更不是一个好的政治家,没有敏锐的政治直觉,不知道社会变革自有其规律,并非总能自上而下,一蹴而就。满清权贵荣禄劝他变法需循序渐进,他的回答居然是“杀几个一品大员,法就可以变了”,其情商之低下,见事之不明,令人瞠目。总而言之,戊戌变法有康有为这么一位“狗头军师”(唐先生语),焉得不败?

对于庚子拳乱的由来,唐先生基本上是各打五十大板:教会借助西方列强的武力在中国享有“横着走”的特权固然是主因,义和团的愚昧无知和滥用暴力也脱不了干系。当然,拳乱升级到八国联军侵华和天文数字的庚子赔款,慈禧老太太的无厘头外交当难辞其咎。她听信谣言,误以为列强要扶植光绪,逼她退位,竟脑子一热对八国同时宣战。她老人家歇斯底里的一场豪赌,自己输个精光被迫跑路不算,还带累全国人民每人赔了一两白银。能保住没再割地求和,大概是多亏了风烛残年的李中堂跑出来收拾残局。唐先生引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的博士导师莫尔斯(H.B. Morse) 评价慈禧在拳乱中的表现道,

The empress dowager had long avoided committing herself to any position from which she could not withdraw, but now the states man was lost in the woman.

这句政治明显不正确的俏皮话,似乎是暗示罪魁祸首是女人当政,所以头发长见识短。现在看来,可怕的不是当政人的性别,而是他/她在帝制下至高无上的权力,即使情绪完全失控之时,依然不受任何制约。

最后,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帝制,名义上建立了“天下为公“的共和政体,但“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福山说现代政体的三要素是国家(state),法制(rule of law)及民主(accountable government)。 从民国初期的情况看,军阀林立,国家孱弱,政令不行,法制自然无从说起,维持民选总统的制度无非是装个幌子罢了。孙中山和袁世凯大概都很快意识到,没有强大稳定的国家做后盾,法制和民主终究是镜花水月,因此后来都在为这个目标努力。唐先生认为袁世凯跟曹操是一类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也。他复辟帝制并非完全受人蛊惑,迷恋帝位,而是想走君主立宪的强国之路。孙中山自民国二年改组国民党之时,思想上即与列宁契合。后来俄国革命成功之后,“面壁九年,乃大彻大悟”, 发愿以俄为师,也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纵观全书,唐先生对国父的“历史局限性”颇多负面评价。其中我完全不了解的,是孙中山1917因反对中国参加一战而获德国政府秘密献金200万银元一事。这笔钱后来成为孙南下广州,组织非常国会和中华民国军政府的经济基础,而孙的割据自立,造就了南北两个实力派政府对立,南辕北辙,事实上进一步削弱了国家。唐先生所以感叹,“国家分裂之局面,迄今未已,孙氏实是始作俑者。”

唐先生秉持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历史按照封建-帝制-民治三部曲循序演进。虽然他这个“历史三峡论”对人类社会演化路径和终点的预测跟马克思颇有不同,但本质上,都主张历史发展受客观规律支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根据这个理论,中国历史上有过两次大的转型。第一次从封建到帝制,始于公元前四世纪中叶的“商鞅变法”,终于公元前二世纪末由汉武帝实施的盐铁专卖,历时约250年。第二次从帝制到民治,始于道光年间的鸦片战争,到今日还未完成,仍处于转型之中。但前后也不过180年,虽没修成正果,但也不足为奇。有了这个理论,中国在晚清70年的坎坷经历可以简单优雅地解释为:既不是文化不行,也不是领导不行,只是天时不行。天时到了,自然瓜熟蒂落,修成正果。 唐先生对历史长河必将人类社会推入民治信心满满,并明确预言中国将于邓小平执政结束40年后(也就是2030年左右)完成第二次转型,到那时,“中国政治社会,甚至整个文化大转型,或可初步完成。--历史走出“三峡”,海晏河清可待。”

唐先生对中华传统文化有强烈认同感,对中国的前途充满期待。至少在这一点上,他和钱穆很相似。他认为 “中西文明之对比,非中不如西也。只是中国文明现代化(即第二次转型)之起步,晚於西方文明三百年而已”。不光传统的“道德标准、价值观念、孔孟之道、四维八德”可以现代化,甚至中医里的“草药、气功和针灸”也可以现代化。只有当“东西两个‘固有文明’,都完成了各自现代化的程序,到那时两个‘现代文明’,截长补短,才能言其高下。”。唐先生热烈地赞美东方政治哲学,认为孔孟之道以伦理学为基础,提倡 “敬天法祖,要统治者知天命、行天理、做天子”,而表现在外交上,则主张和平共处,有教无类,一言以蔽之,“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他也痛斥西方政客,“最大的特点,就是不要脸。绝口不谈仁义,公开的唯利是图。”

至于中国为什么在现代化进程中落后,唐先生的理论是“社会形态固化说”。我的理解,就是第一次大转型做得太完美,超前太多,以至于强国弱民的秦制绵延千年,稳如泰山,最终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但是,一旦二次转型完成,则我天朝上国,“ 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指日可待矣。他写道,

十二亿聪慧勤劳的人民,以和平安定的文明大族崛起世界,在联合国中,挂挂头牌、坐坐庄,这又算什么稀罕呢?。。。。受了几百年的鸟气,現在起来伸伸腰、露露脸,一洗当年满面羞,又是什么侵略性的民族主义呢?舜犹人也。有为者亦若是!何況是一个有极光荣历史的伟大民族呢?

一个学贯中西并在美国生活了半个多世纪的资深历史学家,以70岁的高龄,不光对历史的走向保持乐观主义和理想主义,还对地缘政治做民族感情色彩如此强烈的解读,实在有些费解。晚辈不才,忍不住要借莫尔斯对慈禧的评价开句玩笑,how did a renowned historian commit himself to a position from which he could not easily withdraw?

唐先生在抗战时期(1939-1943)念完大学,目睹积贫积弱的祖国在列强的夹缝中苦苦挣扎,屈辱求存。这种国恨家仇的切肤之痛对一个青年学生的影响,也许不是时间、教育和经历可以轻易抹去的。所以,他的民族主义情结完全可以理解;而他对华夏“文明大族崛起世界”的期待,也正是大陆最新版“中国梦”的民意基础。另外,唐先生写作此书的90年代,正值冷战结束、苏联解体,全世界对民治政体信心爆棚之时。连福山这样本应保持冷静的政治学家,都写出“历史的终结”(End of History)这样的书,宣称民治已为天下大势, 浩浩汤汤。唐先生的二次转型必然成功论,大概也受了这种乐观精神的感召。但是,至少从今天(2023年)看来,他对于2030年实现民治的预言,大概率也会像福山对历史终结的预言一样,成为大众茶余饭后消遣社会“科学”的谈资。当然,按250年完成第一次转型来估算,我们没准需要等到2090年。如果二次转型比第一次难度更大,那就更没谱了。反正,按唐先生的理论,民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大家就踏踏实实地等着吧。我辈能做的,大概只是叮嘱儿孙“中华驶出三峡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罢了。

 

美国反对美国

《美国反对美国》是王沪宁教授1988年访美的见闻录及政治评论。在美期间,他“走访了三十多个城市,近二十所大学,在数十个政府和私人部门做过调查”。短短半年时间里, 他通过这些调研,对美国社会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了解之深,理解之透,我这个在美国呆了二十多年,大学里教了十多年书的人也自愧不如。更难得的是,那时他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但笔下透出的知识积淀,学术修养,思辨能力,都已经有相当的火候。写这本书的时候,王教授还是复旦大学的少壮派学者,今天他早已学而优则仕,历侍三朝,两次入常,成为名动天下的“中共大脑”。从这本书看,他能以纯理论家身份脱颖而出,闻达于诸侯,大概并非侥幸,确是实力使然。

从经济学人播客听说这本书后,我的好奇心就像水烧开后的茶壶盖一样按耐不住。王教授这位乐于以“读书人”自居的政治学家,在访美的半年里,到底从美国政制中发现了何种我等凡夫俗子所不能见者,帮他照亮了一条截然不同但却更光明美好的中国发展之路?王教授在自序中写道,“美国反对美国”这个书名,是为了表明美国社会不是一个“简单的均质的整体”,它既有肯定性的力量,也有否定性的力量,读懂这两种力量构成的内在矛盾以及形成它们的历史-社会-文化机制,才能回答“为什么有美国”这个“简单问题”。全书以美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民族性格、社会管理等十方面为线索,以亲身访谈见闻为素材编织而成,而神韵所在,往往见于每章结尾的评述。个人觉得见闻实录有趣的地方不多,也许因为缺乏时代感,也许因为受众本就是不了解美国的国人。 分析评论部分,虽然因为结构的缘故有些碎片化,论证不够连贯,逻辑也稍嫌松散,但其中有些见解即使今天看来仍发人深思,值得一读。下文试作归纳整理并稍加剖析。

王教授视价值体系为政制的基础,并把美国价值体系的三要素总结为自由、平等和民主(即权力之源在民)。这套体系对公权力有强大约束力,形成了地方政府优于联邦政府、小政府优于大政府的治国理念。政府囿于有限权力,无法承担管理社会的全部责任,而只能依赖资本主义那只“看不见的手”,即所谓“社会自组织系统”。他写道,

“政府系统只从上面管制社会的自组织系统,但不陷入其中,因而政府的负担不重。社会的自组织系统有一整套规则、程序和运作,它们的运作是稳定的。政治的变化往往不影响这一整套机制的运作。它们在运作中追求自己目标的同时,推动了社会系统的运转。”

王教授认为这套“双轨制”是美国政制的优点,因为在“人口达数亿之众的社会,政府直接和全面管理社会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可能性不大”,而“由于体制设计而走上这条道路的社会,政治和行政系统往往没有很好地解决社会的很多基本需要,积累下来成堆的问题”。当然,他也指出在“看得见的手”的模式下,“政治的火车头”虽然负担较重,但却“易于向一个方向有规则地行驶”。王教授推崇地方政府在美国政制中的强势地位,认为地方政府在具体运作上各有千秋,适应了当地的传统、观念和需要,而“任何政治体制,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良好运转”。他还补充道,“政治体制越是划一的社会,政治体制的适应性越小”。所指为谁,自不待言。

在个人自由和社会平等之间,王教授认为美国人无疑偏爱自由。而自由之所以成为主流价值,是“社会不同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的结果。美国政制只保证“形式上的政治平等,而非社会平等、经济平等”。要求其他方面的平等,必然带来利益冲突。譬如为实现经济平等劫富济贫,在一定程度内是为民众接受的。但当高税收对私人产权形成实质威胁时,社会便会反弹,反对以牺牲自由为代价来实现平等。王教授认为这种对平等心口不一的承诺,是美国成为一个贫富两极分化社会的重要原因。美国这个商品极大丰富的国家为什么能看到满街露宿街头的乞丐?为什么不能有另一种分配方式让“所有无家可归的人都过上体面的生活”?他的解释是以自由为核心价值观的美国政制无法容忍这样的分配方式。

自由滥觞带来的后果当然不只是社会平等的理想无法实现。王教授警告我们,“任何准备用于自己的政治权利,都要准备与别人分享,否则自己也会丧失它们”。而权利给得越多,社会就越难管理。他以结社自由为例,说明这个本来为鼓励政党活动准备的权利,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立黑白两道通吃的“犯罪”组织。政府碍于自由原则,无法有效控制或取缔这些组织,终将成尾大不掉之势。王教授很看重“分享权利”的分寸,以缺乏这个分寸为最大弊政。 他写道,

“任何社会在设计体制时,均会遇到这类问题,想禁止的由于想允许的决定而不能禁止,不想给予的由于想给予的决定而只能给予。…美国政制在给予和允许方面是一个十分成功的政制,但在禁止和防范方面不是一个值得赞扬的政制。”

关于美国民主,王教授主要着眼两点。第一,它如何平衡大型社会形成政治领袖过程中对民主和集中的要求;第二,以利益集团为基础的民意收集方式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全民利益。

对于第一点,他认为美国是通过把政党和国家分离来解决的。简言之,因为政党处于政治体系之外, 可以用相对集权的方式产生政治领袖(如总统和国会议员候选人);而选民可以在这个集中过程完成后再做选择。这样,尽管选民的选择非常有限,但整个过程依然“表现为一个民主的外观”。王教授对美国政制里集中和民主这对矛盾的评论算是切中肯綮。至少在产生总统候选人这个环节上,大部分选民能做的确实有限。以最近的新闻为例,超过七成的美国选民表示不希望看到现任总统Biden参加下一届竞选,但如不出意外,他获得民主党的提名应该毫无悬念。

至于利益集团,王教授说它们的作用是“收集、综合、归纳、输送社会的利益要求,是政治系统得以满足最大利益要求的重要条件”。由于资源有限,政策制订的目标往往不是满足所有利益要求,而是以最低的代价满足最多的利益要求。但是普罗大众往往没有利益集团做代表,政治领袖们未必能听到他们的呼声。即使能听到,他们的利益如果跟其他强大集团的利益相左,在效用主义的分配原则下,也未必能够受到重视。

所以王教授说,“美国的民主是否民主够了?这是可以打一个问号的”。他也说,不管以何种方式选择政治领袖,社会的管理权总归是掌握在极少数“英才”手中的;而“英才统治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社会的共同特征”。他据此质疑“严格意义上的民主是否符合大规模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或称内在要求”?对这个问题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理解是,如果终极目标是选出英才来管理社会,那不管通过民主程序,还是举贤荐能,甚或科举(公务员)考试,白猫黑猫,抓着老鼠就是好猫。而从民主时不时选出奇葩领袖的历史经验看,也许它“并不符合人类社会的内在要求”。

美国政制价值体系还有一个很奇怪的矛盾:一方面,它重视自由,美化甚至神话个人主义;但另一方面,它又十分重视传统。对传统的重视,尤其体现在美国人对宪法的“迷之崇拜”和面对种种貌似表面文章的“政治规矩”—如竞选中失败一方需公开发表败选宣言,并祝贺自己的对手当选—时的战战兢兢。王教授解释道,这种情况看似匪夷所思,个中缘由其实并不复杂。个人主义的盛行,反而造成个人权威难以形成,而“越是在没有人说了算的地方,传统便具有越大的权威。”

对这种政治传统的巨大力量,王教授的态度很纠结。他承认政治传统和规矩是写在人们信仰里的法律,比写在文字上的法律更有力量,甚至社会政治的发展之路,“就在于把政治原则和信念变为政治规矩和政治传统。”而传统一旦形成,则标志着社会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权力关系进入稳态。当然,传统最重要的功能也许是保证政权交接的稳定性。关于这个政制中“最为根本的问题”,王教授写道,

“政权的交接是人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最难解决的事情。不少社会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发展出完善的程序,成为政治不稳定的原因。”

他认为美国通过政治传统解决了这个难题,这套规矩深入人心,任何违背它的企图,都“不可能得到承认,不可能具备合法性”。当然,王教授那时虽然已经崭露头角,毕竟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青年学者。他在政坛格物致知多年之后,修为想来早已臻知行合一的化境,中国特色的政权平稳交接、万世不替的大关节大概早几年就参透了。

在承认传统正面作用的同时,王教授也认为传统桎梏的背后隐藏着严重危机。在全书的开头,他援引美国阿马拿共产主义社群解体的案例,指出造成社会制度失稳最根本的原因是“年轻一代对现有价值体系的放弃和冷漠”。新陈更替是社会发展的铁律,如果任其自然,不对旧的价值体系进行升级换代,获得新一代的认同,则社会对制度基础的信任危机难以避免。他问道,“谁来完成(升级价值体系)这项社会功能呢?”很明显,不能指望传统,尤其是美国这样通过制度安排刻意拒绝变化的传统。虽然在这里王教授又一次回避了自己提出的难题,但细心的读者当不难在书中寻得草蛇灰线。王教授说,美国人对宪法如此迷恋,深层原因是没有人有力量去改变它,所以“维持并解释它是唯一出路”。而宪法之所以如此难以改变,是因为制定者对人性所持的悲观主义。他认为“这是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的一大差别,”甚至可以用来解释东西方政治发展的差异。表面上看,王教授这个观点似乎有悖于中国法家和秦制对人性本恶的基本判定。但也许他这里说的人性,并非普通民众之人性,而是社会精英之人性。西方文化拒绝相信尧舜禹汤般的存在,而东方文化貌似对此深信不疑。因此,为了引导社会价值体系升级,只能靠伟人来对抗传统的惯性。具体来说,要靠属于每个时代的、凌驾于传统之上的威权领袖。最后这一点纯属个人揣测。但是,自九十年代以来,中共从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再由科学发展观到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每一代领导核心在价值体系上的推陈出新和灌输宣传,恰是在回应王教授在本书中对这一危机的担忧,而方法和手段也一脉相承。

八十年代末期,正是日本经济如日中天,信心爆棚之时。跟朝气蓬勃的日本相比,彼时的美国看上去颟邗无能,垂垂老去。在全书的结尾,王教授在对美日种种经济数据进行对比之后,得出了美国正在被日本超越的结论,而原因是“美国的体制、文化和价值反对美国本身”,令其最发达地位难以为继。 他写道,

“美国的体制,总体来说建筑在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基础上,但它正明显地输给一个集体主义、忘我主义和权威主义的体制。”

那么美国能拥有这些“更有效的体制”吗?王教授的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文化和价值观决定体制,而美国的文化和价值观跟这样的体制无法兼容。这种体制上的劣势意味着,“日本只是第一个向美国挑战的民族。在下个世纪里,必然会有更多的民族也向美国提出挑战。”

对美日竞争,王教授猜中了开头,没有猜到结尾。日本的GDP在1995年超过美国GDP的70%以后,一直停滞不前,到2021年只剩下美国的21%。而美国,虽然一如既往地拒绝对传统价值体系进行“创新”,但这种抱残守缺似乎并没有耽误美国人在科技领域一路领先。从互联网、社交媒体到自动驾驶, 从区块链、行星际航行到最近的大语言模型,这些改变世界的技术创新里,有哪些是集体主义,忘我主义和威权主义催生的呢?

王教授预言的后半段倒是已成现实:一个比当年的日本更强势,似乎也更高效的民族确实横空出世,向美国发起了挑战。如果以GDP总量为标尺,它和美国的距离,已经比当年的日本更近。毫无疑问, 这一辉煌成就跟王教授推崇的、建立在东方文化和价值体系之上的“有效体制”不无关系。但是,日本由盛而衰的前车之鉴说明,价值体系跟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关系远比王教授分析所及更复杂,而美国那一套民主自由的陈腐旧套,虽然依旧是耽于分裂而患不均,却也没有遇到“不可阻挡的危机”而一蹶不振。今天回顾这段历史,仿佛来到王教授三十五年前走过的那个十字路口,但极目远望,却甚感茫然。到底是“美国反对美国”,还是 “中国反对中国”, 是“中国反对美国”,还是 “美国反对中国”?这些烧脑的问题,不知再过三十五年,是否能见分晓?

 

红太阳

网上断断续续地听了高先生很多关于党史和新中国史的讲座和讲课录音,对他的学养、见地、胆识和口才很是敬服。成书于上世纪末的《红太阳》应该是他的成名作。全书洋洋数十万言,名为讲述延安整风运动的来龙去脉,实则很像超长版的《太祖本纪.前传》。由于包含大量不合“正史”的故实、评述与解读,大陆读者一直无缘一见庐山真面目。高先生在后记中自许以秉笔直书的太史公为楷模,以“板梁甘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字空”为信条。从《红太阳》内容之敢言和参考文献之浩繁来看,他大概当得起“不写一字空”这个评价。所叹者,先生缁铢累计,皓首穷经十余年写成的与人为鉴的历史,到头来落一个“自向荒郊寂寞红”的结局。不知先生泉下有知,是否会自悔当年入错了行?

延安整风在党史和新中国史上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是因为它为中国未来一个世纪设定了意识形态: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这标志着党摆脱了莫斯科对理论解释体系的控制,从此以自身的理解来定义革命的目标、主体、对象和方式。

事实证明,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是个非常有创意的想法,因为它像美国宪法一样,可以通过重新解释达到与时俱进,海纳百川的效果。当然,它比美国宪法灵活高效太多,后来的领袖们会发现,这一颗美丽的羊头下面,可以卖的又岂止是狗肉。高华总结说,在延安整风完成的时候,这个新意识形态有四大原则:一、树立“实用第一”的观点,“坚决抛弃一切对现实革命目标无直接功用的理论。” 二、全力肃清“五四”思想在党内知识分子中的影响,确立集体至上、个人渺小的新观念。三、确定农民为革命主力军。四、把宋明新儒家“向内里用力”的观念融入党内斗争的理论。”

对我而言,上述第四点很是振聋发聩。我知道阳明心学在当今中国是显学,但从没想过它居然也是太祖哲学思想之所本。高华写道,

“(整风运动的)运作方式和操作实践的背后,还有着浓厚的中国内圣之学的痕迹。干部坦白交代和自我剖析与宋明新儒家的「格物致知」,寻求「天人合一」的路向几乎异曲同工,只是词汇和解释系统不同,而在手法上更具强制性”。

回想起前几年回国偶然有机会跟一干政府官员吃饭,席间某副市长侃侃而谈自己研究阳明心学的心得,其他官员纷纷加入讨论,气氛之热烈,不亚于小型的阳明研讨会。当时我对王阳明的所知还停留在《明朝那些事》里看来的一鳞半爪(现在也进益无多),对天朝高级干部哲学素养之高,印象极为深刻。不过,如果真如高华所说,阳明心学跟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有如此渊源,显学之名确是顺理成章。

在高华看来,延安整风是太祖自井冈山以来惨淡经营的巅峰之作,他老人家精心铸造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柄倚天长剑,终于让全党同志心悦诚服,自觉地团结在以之为核心的的党中央周围。党从缔造以来第一次迎来了一位强势、自信、拥有绝对权威的领袖。整风运动以中共七大为终结,不仅奠定了新中国前二十五年坎坷发展、“砥砺前行”的基调,更开集中先于民主之新风,为党国权力定于一尊之滥觞,对中国政局影响深远,绵延至今。

前面说过,《红太阳》明写延安整风事件,实则处处为太祖立传。在高华笔下,他拥有无可争议的军事天才、超凡入圣的政治直觉和百折不挠的钢铁意志,即使异见者也不能不为之折服,甘为犬马前驱;但作为领导者,他执政则刚愎自用,霸道专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其性格则多疑善变,翻云覆雨,睚眦必报。他对绝对权力的眷恋与对人格尊严的漠视形成鲜明对比;他对知识分子从由衷的嫌恶和怀疑,发展为有意无意的的羞辱和打压 , 态度颇似孙绍祖之于贾迎春,“窥着那读书种子如蒲柳,作践得教授学究似下流” 。这种“精神消灭法”危害之烈,流弊之广,恐怕两千年前他那位偶像始皇帝的“肉体消灭法”也不能望其项背。

不过话说回来,高华对太祖的判语,出国前的我如果在白纸黑字的出版物上看到,也许会被震到头晕眼花(所谓秉笔直书是也),但对于在舆论宽松的环境里生活了二十年的人来说,其实并无太多新意。我反到觉得他对太祖诛心太过,负面评价过多,仿佛作者心中早有定论,文章笔处龙蛇,无非是为支持这个结论罗织证据而已。作为史家,给读者留下这种印象,不能不说是败笔。另外,全书结构稍显拖沓冗余,前后章节主题相似,而时间跨度颇多重叠,影响阅读体验,也算一个遗憾。文字来说,个人觉得最好的部分还是臧否太祖那些段落。隔着这么多年的岁月,你还是能清楚地感受到,高先生在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心中的那一种沧桑和板荡。

 

胡鑫宇

仔细看了新闻发布会的通告(澎湃新闻),没发现明显的破绽。当然,这个判断的前提是通告里提到的事实没有捏造。大量网民对这些事实本身的质疑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公信力的欠缺。但是,没有大家认可的基本事实,吃瓜群众参与理性讨论的基础将不复存在。

阴谋论支持者的问题是他们除了网上各种截屏,提不出任何有力证据来支持他们的种种理论。提出指控的人需要举证,这是基本常识。有些阴谋论很容易证伪,有些很难;但是很难证伪的阴谋论并不比容易证伪的更靠谱。罗素说,如果我告诉你地球和火星之间有个茶壶在按照椭圆轨道绕太阳飞行,你们看不见只是因为它离太远了,你们该不会觉得我是犯傻吧?(known as Russell’s teapot).

他们更大的问题是没有办法合理解释为什么一个15岁的普通高中生会被想象中权势熏天的幕后黑手相中作为谋杀的对象;当然他们也没有办法解释这个幕后黑手为什么选择这个时间点高调的抛尸;让他永远消失难道不是更好的选择?

每当这类涉及青少年自杀的事件出现疑点,中国网民除了条件反射般地质疑政府掩盖真相,也条件反射般地忽略自杀对青少年的潜在威胁;实际上美国每年死于自杀的人大概是谋杀的两倍还多,在青少年里,自杀已经超越他杀成为非正常死亡的第二大原因 ,研究表明有大约9%的高中生尝试过自杀。在中国,这个数字大概是7%。对胡鑫宇事件更合理的解读似乎应该是青少年心理健康危机的警钟;可惜两千年来对政府的依赖和依恋,让我们习惯了把目光投向政府来进行思考,那里是权力之源,力量之源,信心之源;当然也是一切问题之源。

国史大纲+万古江河

钱穆的《国史大纲》和许倬云的《万古江河》都是架构宏大的中国通史,两本书覆盖范围差不多,均为上古至民国:国史大纲止于抗战时期,而万古江河以49年作结;风格也类似,都从重构历史出发,探究中华文明特质及精神,解释兴衰变迁,在当今世界中为其定位。就像钱穆说的,“治国史之第一任务,在能于国家民族之内部自身,求得其独特精神之所在。”

两位史家秉持的中华史观相差不可道里计。钱穆是传统视角,以中原地理坐标为枢轴,以中国传统文化为经纬来编制历史,尚未脱天下四方的二元理念。比如他解释中国文化演进的独特性时写道,“中国政制常偏重于中央之凝合,而不重于四围之吞并。其精神亦常偏于和平,而不重于富强;常偏于已有之完整,而略于未有之侵获;对外则曰’昭文德以来之’,对内则曰’不患寡而患不均’”。字里行间充满了对天朝文化感召力的自信,虽然没写圣人出而天下归心,四海定而万国宾服,但意思差相仿佛。 大概因为成书在抗战时期,《国史大纲》民族情结强烈,夷夏之防溢于言表,这一点从他扬明抑清的倾向中表露无疑。比如他说,“明清之际的转变,大部分是明代内部自身的政治问题,说不上民族的衰老”;又说,“中国则因有二百年来满洲部族政权之横梗作病,使之虽欲急起直追而不可得”,恨不得要把中国近代落后的总账一股脑都算在满清这个异族征服者的头上。相比之下,许倬云学贯中西,视野要开阔许多,坚持把中国放在世界地理坐标中来定位,把中国作为东亚文明圈农耕文明的翘楚,但也把北方草原文明—从秦汉的匈奴,到南北朝的五胡,再到辽金元满,乃至西夏吐蕃—放在跟它平等的地位上来描述。《万古江河》从上古中华文明圈的形成发展,到中古时代东亚文明圈内部的重整融合,再到近古时代东亚文明圈跟其他文明圈的交流冲突,最后落到全球化的愿景,鼓吹“真正天下为公的大同境界”,虽然略嫌一厢情愿 (尤其放到出版后十六年的今天,更似乎与浩浩汤汤的反全球化浪潮格格不入),但脉络清晰,逻辑自然,跟我从小读的历史教课书比,至少是一个更客观真实的角度,如果说以史为镜,那《万古江河》应该是想要反躬自省的人更需要的那面镜子。

思想上,许倬云是比较典型的进步派(progressives),他认为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胜在兼容并蓄的普世胸怀,以仁为本的儒家理念,和推己及人的人文精神。他号召全体人类自觉合作,以市场经济和“国族范围的民主政治”为基础,纳入中国儒家理念,印度众生平等思想,以及伊斯兰对自然的尊重, 完成“人类文明另一次的重大突破”。愿景虽然鼓舞人心,但未免有理想主义过头的危险。 而钱穆无疑是保守派(conservatives)。他支持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大方向,认为中国近代落后,除了“满洲部族横梗做病”之外,更受鸦片战争以来无间断革命之害,以至于社会动荡,民不聊生,”欧洲之科学舆机械,遂终无在中国社会保养,徐徐生长成熟之机会。”,而中国社会之所以落后,“只在科学机械方面之落后。” 钱老在民族存亡之秋撰史,又处于新旧文化交战的时代,其局限性所在难免,有“咱们无非是差在科学机械”这种本末倒置的观点,无可厚非。但到了五代之下的今天如果还抱着它不放,则非因循守旧、抱残守缺八字可以解释了。

从阅读体验来说,我觉得两本书都比较枯燥,《国史大纲》因为半文半白,更兼体例关系,正文精炼扼要而辅以大量正史原文,对我这种半吊子文言文水平的人更是煎熬。《万古江河》颇多新鲜史料(尤以在商业、工业、科学、普通人生活方面),角度也新颖有趣(比如论南北宋在东亚格局中的地位,评满清对中国现代幅员做出的巨大贡献),可惜文字平实严谨有余,而风韵魅力稍逊,也算美中不足吧。

从基因博彩到摇号入学

A shortened version of this essay was published on August 10, 2022 by  Intellectuals (知识分子), a Chinese On-line Media Platform founded by Professor Yi Rao, among others. The published version can be accessed here.     The full version posted here contains an in-depth discussion of the genetic lottery and its relationship with justice  in education.


从基因博彩到摇号入学:我们该如何实现教育公平?

 

引子

下一代教育是华人家长心头永远的牵挂,剪不断,理还乱,万种相思,一处闲愁。从留学到鸡娃,从奥数到内卷,教育话题万众瞩目,争议无穷,让家长们既欲罢不能,又欲说还休。最近在中美两地,教育这个故事的主题,不约而同地指向了公平。

在中国,政府过去两年间为倡导教育公平,先后推出两大政策。

一手收紧教培行业,对校外补习班三限(限数、限时、限价)。突如其来的降维打击让一度红得发紫的教培头部企业股价一泻千里,以新东方之尊,居然搞到要靠直播带货自救。

另一手推进中小学教育减负,革除小升初的择优录取,代以摇号政策。我在北京、成都两地的朋友们,颇有些刚刚经历了这股教育新政的浩荡春风。

无独有偶,摇号问题近些年也经常成为美国媒体关注的焦点。跟中国相比,美式摇号有两点分别。

第一,摇号的主战场不同。中国是初中;而美国则是分布于各大城市(纽约,波士顿,旧金山等)中,传统上通过择优录取入学的重点公立高中。

第二,摇号的动机不同。中国摇号貌似为了调节内卷焦虑,鼓励生育,顺带打击恶意炒作学区房。而美国摇号,起因往往是上学名额在各族裔间分配不匀。最近以摇号出名的旧金山Lowell 高中,是全美最拉风的公立高中之一。去年学区领导锐意改革,以华裔比例严重“超标”(注一)为由,取消了传统的择优录取政策,改为摇号入学。这个新政引发了旧金山华人选民的强烈反弹,一年之间,愤怒的华裔家长们就用手中的选票换掉了支持摇号的领导,迅速“拨乱反正”,于今年恢复了择优录取(注二)。

有意思的是,中美两国在倡导教育公平的时候,率先想到的都是摇号入学这个方案。仿佛只要通过最简单的抽签,让每个人获得有限优质公共教育资源的概率绝对均等,就实现了教育公平。但是,我很怀疑,摇号真能如此轻而易举地解决教育公平这个难题。美国作家Henry Louis Mencken 有句名言,

每个复杂的问题都有一个清晰,简单但大错特错的解决方案(注三)。

摇号是Mencken说的那个“清晰简单”的方案吗?这篇文章里写下的,是尝试解答这个疑惑的一家之言。

学霸的养成

说起摇号,人从投胎开始就参加了三次:精子卵子减数分裂那一刻各算一次,它们组合在一起形成受精卵是第三次。每个能生下来的孩子,从某种意义上说,不仅都是连中三元的幸运儿,更是独一无二的天之骄子(同卵双胞胎例外)。现代行为遗传学几十年的研究积累了大量证据(注四),证明每个人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染色体,不仅影响身高体重,更与未来学业成就,乃至毕生财富收入,都息息相关。认知能力(即智商)的遗传性大约介于40% – 80%之间。统计上,这意味着在固定人群里观测到的智商差异的40% 到 80%可以用基因差异来解释。说具体一点,如果我们选一千对同卵双胞胎,把每一对中两人的智商分别放入一组,那么最终形成的两组数之间的相关性,大约在0.4 到0.8左右。普通兄弟姐妹之间或者父母与亲生孩子之间,这个相关性是0.2-0.4(因为只共享一半基因,所以相关性也只有同卵双胞胎的一半)。不光智商有遗传性, 通常所谓的情商 –– 包括勇气毅力(grit),好奇心(curiosity),成长心态(growth mindset),延迟满足力(the ability to defer gratification,注五)–– 跟基因的相关系数也高达0.6,与智商的遗传性几乎一致。如果我们直接把学业成就跟基因放在一起度量,它们的相关性超过0.5。毫无疑问,高智商和高情商,是学霸养成的生理基础。

思想比较偏左,熟悉先天后天(nature vs. nurture)争论的同学看到这里大概会怒斥这是赤裸裸的基因决定论。人群中智商和情商的差异主要不是成长环境造成的吗? 有名校情结的同学更会举出传说中的人大附中、成都七中的例子来说明,好的学校对孩子学业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人大附中考上清华北大的概率比全国平均录取率(万分之五)高出几百倍,还不够说明学校的重要性?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想借用美国德州奥斯丁大学教授Kathryn Paige Harden在《基因彩票》一书中的妙喻(见注四)。她说,如果把学业成就比作在餐馆的用餐体验,那么基因就像菜品的原料,而环境则包括餐馆运行的其他环节(厨师、侍应生、装修格局、餐具桌椅)。环境对用餐体验固然举足轻重,但是如果原料质量次不新鲜,那无论厨师手艺再精湛,侍应生再周到,食客也是无法在大众点评上打出高分的。反之,再好的原料,如果团队经营管理不善,餐馆的口碑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先天后天当然都很重要。但需要指出,环境往往和先天难解难分。比如聪明的娃通常父母也优秀,能给他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包括耳濡目染、言传身教的软环境到真金白银、人脉资源的硬环境。这颇有几分像舍得下成本用最好原料的餐馆老板,往往也会给它搭配一流的管理团队。

高中进入名校就能大幅提高考上清华北大概率这个感性观察,漏掉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即名校里面的学生从父母那里遗传来的基因。实际上,如果把基因作为“控制变量”加入分析,我们多半会发现,上不上名校对录取概率的影响可能很小。Robert Plomin在他的《蓝图》一书中援引英国的数据说明,高中会考成绩中的个体差异,只有不到2%能用“学校质量”来解释(见注四)。相比之下,基因可以解释的个体差异,超过50%。因此,与其说名校培养了优生,不如说优生成就了名校。

如果基因博彩本身能造成人与人之间在教育程度和社会经济地位上巨大的差异,为什么入学摇号就公平呢?有同学会说,入学摇号至少给了每个人一次公平的机会,得则进入名校,失则愿赌服输。可是,基因博彩也给了每个人一次公平的机会。没摇到学霸基因的人应不应该服输,怎样服输呢?

鸡娃的由来

过去几十年中,进入名校的激烈竞争, 从名高校逐渐下行,延伸到名高中,名初中,甚至是名幼儿园。美国纽约的Ethical Culture Fielston School (幼儿园) 的学费超过5万美金,录取率只有5%。想让孩子进入这类幼儿园的家长,往往准备申请就花掉数千美金(注六)。在中国,本来为热爱数学的小朋友准备的奥数班,升级为人人必上的小升初通关神器。诸如此类的补习班、特长班、兴趣班, 把家长孩子搞得身心俱疲,创造了鸡娃这个新名词,也直接催生了规模庞大的教培行业。

既然如Plomin所说,学校质量跟学业成就的关系不大, 为什么中美的家长们都不顾一切地要把孩子送进名校呢?这要从教育作为消费品在功能上的二元性说起。 所谓二元性,是指教育既是“基本需求”(primary good),也具有“排位功能” (positional good)。

这里说的基本需要,出自John Rawls的名著《公正论》,指任何理性人都应有的需要,既包括精神需要,如自由(思想、信仰、结社)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也包括物质需要,如收入财富。Rawls并没有明确把教育界定为基本需要,但一般认为,机会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每个人必须有获取资质的渠道,而教育则是保证这一点的前提。

教育的排位功能是奥地利经济学家Fred Hirsch最先提出的。在他发表于上世纪70年代的名作《增长的社会上限》中,Hirsch写道,

“我的教育对我的价值—即我从教育中获得的满足感—取决于跟我竞争同一工作但排位在我之前的那些人受教育的程度。”(注七

换句话说, 通过教育获得的价值,最终要通过社会地位提升,即在“排位”上超过其他人来实现。而地位提升的关键,则是取得足够资质,以获得保障较高收入(比如中国二十年前的外企工作,美国传统的金商法医+硅谷工作)或较高社会地位(比如政府官员、企业高管、科技人才)的稀缺工作位置。对于供不应求的商品,一般的原则是通过提高价格来调节需求。对于稀缺工作,价格一般以从事该工作必需的技能,以及获得相应技能所需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衡量。但是,必需的技能只是一个下限;而人通过天赋加持和自身努力,可以获得远超下限的技能。譬如哈佛大学招助理教授,基本的要求不过是有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可是这个职位如果有500个拥有博士学位的人申请,那你花了二十几年(大约人生的四分之一)拿下的博士学位也就够交一份申请的。如果你不是有其他卓越资质(比如一路顶着超级名校光环,或者在诺奖大牛实验室打过工还得到老板的青睐),很可能人家都不会仔细看你的简历。所以Hirsch才说,不管你的资质有多强,你的收益还是取决于有没有人排在你前面。从这个意义上说,鸡娃,即追逐名校,把排名在前作为首要目标,似乎是对教育排位功能的理性回应。

但是,在整个社会的层面,鸡娃是博弈论中典型的囚徒困境。这一点网上的段子讲得很透彻:为排位拼命上补习班类似练葵花宝典。第一个挥刀自宫练成宝典的东方不败大杀四方,但当岳不群和林平之们窥得秘诀,纷纷自宫之后,又成平分秋色之势,而大家都因此落得断子绝孙。因此在国家看来,入学摇号加严控教培的组合拳,虽是一剂虎狼药,却正是医治内卷沉疴的良方。

辨明教育二元性是厘清教育公平的前提。作为基本需求的教育,和扮演排位工具的教育,使用的公平性原则应该是截然不同的。那公平的原则到底有哪些呢?

公平的原则

哈佛大学的John Rawls在70年代发表《公正论》,提出以公平为准绳来定义公正 (所谓公平即公正,Justice as fairness)。公正论涵盖的范围很大,但究其核心,是人类在通过合作形成文明社会的过程中,解决利益冲突,规范个人行为,安排政治制度的基本准则。Rawls因为《公正论》名声大噪,被誉为20世界最有影响力的政治哲学家之一,而罗尔斯主义也开一时风气之先,成为伦理学领域倡导平等主义的一面大棋。美国最近热火朝天的DEI(多元、平等、包容,即diversity, equity and inclusion)运动, 其基本理论与罗尔斯主义颇有渊源。

罗尔斯主义的核心是三大原则:

  • 自由原则,保证所有人拥有最广泛的基本自由,包括言论结社自由,思想自由,人身、财产不受随意侵犯的自由,等等。
  • 公平原则,界定个体社会经济地位差异的公平性。罗尔斯意识到,由于出身(包括基因和环境,后同)差异,个体间在社会经济地位上的差异不可避免。他认为由如下两种情况导致的社会经济地位上的个体差异是公平的差异
    1. 机会均等原则(equal opportunity principle): 指差异的来源是通过机会均等原则分配的稀缺位置;
    2. 差别原则 (difference principle): 指差异的来源是为最大程度满足社会最弱势群体的基本需求而做出的安排。

一方面,Rawls认为,由出身不同导致的,在基本需求分配上的不平等,应该由社会进行补偿。

根据差别原则,最弱势的群体不是应该得到更多关注,而是应该得到最大限度的关注。以教育为例,Rawls旗帜鲜明的支持把更多的教育资源用在更笨而不是更聪明的孩子身上。他甚至认为社会也应该补偿懒汉,因为形成“”努力工作的意愿”本身也跟人的出身有关。这个说法绝大部分中国人可能无法接受,但它确有现代行为遗传学证据支持,并非匪夷所思的“白左思维”。Harden在《基因博彩》中就提到,一个人变成流浪汉的概率几乎肯定是和基因相关的。当然,这并不意味人有好吃懒做的基因,而是说无家可归者身上的很多共性,如酗酒,抑郁,精神疾病,认知能力偏低等,都是跟基因有关的。

另一方面,罗尔斯主义却又并非平均主义。这主要体现在两点。

首先,差别原则设定了对弱势群体倾斜的上限,是不能伤害他们的利益。这里的潜台词很明显:过分补偿弱势群体会适得其反。最极端的情况下,可能导致绝对平均主义,打压创造力,伤害生产力,阻碍社会发展,最终人人受损,包括弱势群体自己。

其次,Rawls的三大原则的优先级是A 大于 B.a 大于B.b。差别原则(B.b)的优先级是最低的,它的应用既不能牺牲个人自由 (原则A),也不能违背机会均等(B.a)。我的理解是,机会均等原则里提到的稀缺位置,其实就是Hirsch笔下具有排位功能的消费品 (positional good)。因此,Rawls支持在对稀缺位置进行分配时,择优录取,保证每人有均等的机会,而不是有均等的结果(equal opportunity not equal outcome)。

为什么Rawls认为社会不应该接受基因博彩的结果,而是应该在公平即公正三原则的框架下,对它进行干预呢?这要从著名的罗尔斯面纱(veil of ignorance)说起。如果说经济学理论通常建立在“经济人” (homo economicus) 假设之上,Rawls公正论的基本假设则是 “道德人”(moral person)。参与制订公平原则的道德人有三大特征:有正义感(sense of justice);了解自己的基本需要;并且被罗尔斯面纱笼罩。罗尔斯面纱的作用,是模糊道德人的视野,让他们无法知晓自己的出身,从而消除自利偏差。道德人并非利他主义者,但他们是理性的(即要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且没有嫉妒心(即在自己基本需要得到满足的前提下,不在乎别人的得失多寡)。Rawls认为,罗尔斯面纱笼罩之下的道德人会视公平即公正三原则为最优方案。由于人人都可能是社会最弱势群体,在保证个人自由和机会均等的前提下,最大化弱势群体的利益也和自己的期望收益息息相关,所谓给人方便,自己方便。

摇号公平吗?

有了罗尔斯主义作理论指导,现在回到我们关注的核心问题:摇号公平吗?

由于教育有二元性,回答这个问题需要首先给教育机构定性,判定它提供的是基本需求还是稀缺位置。按照公正论,前者适用差别原则,而后者适用机会均等原则。

把大学算成稀缺位置大概不会有太多争议,原因有三。首先,无论中美,高等教育都不属于公立义务教育范畴。其次,在两国成年人中的大多数,并没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注八)。其三,美国最高法院曾在2003年著名的Gratz v. Bollinger一案中判定,密歇根大学在录取中直接给少数族裔统一加20分(注九)的做法违宪。通常的解读是,按族裔无差别加分既违背了机会均等原则,也不符合平权法案的要求(注十)。既然适用机会均等,那高校入学名额算是稀缺位置,当无疑问。

对高中的界定中美则颇有不同。中国是九年制义务教育,而美国是K-12(一共十三年)公立教育。因此,中国确定无疑地把进入高中,尤其重点高中的学习机会,作为稀缺位置对待,并适用择优录取、机会均等原则。美国的情况要复杂一些,但从义务教育覆盖高中来看,它对高中的定位,无疑是获得上大学或者去工作的资格。美国大部分的郊区,因为人口密度关系,一个学区往往只有一所公立高中,因此一旦在某学区买房或者租房,自然按学区就近入学,不存在择校问题。但是美国大城市也有庞大的学区。比如第三大的芝加哥学区,有三十多万学生,两万多老师,光高中就一百多。这样的学区,往往会有所谓的重点高中(selective school)对全学区的学生开放录取,根据考试成绩选优。前面提到旧金山的Lowell 高中,就是这样的学校。

集中公共资源打造重点高中的合理性,大概体现在把学霸们放到一起授课,不仅可以避开不爱学习、喜欢打闹的后进同学的干扰,提高授课的效率(都是聪明孩子一教就懂),还能制造比学赶帮超的竞争环境,助大家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但是如果高中教育本身是基本需求,重点高中的存在能满足罗尔斯差别原则,即保证最弱势的群体利益最大化吗?说得更直白些,给学区里聪明勤奋的孩子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让他们有更好的前途,符合学区里其他孩子的利益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因社会不同,国情不同,甚至同一国家内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而变化。在美国,对它的争论在可预见的将来还会持续下去。但是我认为,在那些因为集中了各种优质公共资源,事实上已经变成了稀缺位置的重点高中,把录取政策简单粗暴地改为摇号入学,无疑违背了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平二字无从说起。

初中的问题其实并不复杂:在中美它都被义务教育覆盖,定位为基本需求,功能是获得接受高一级教育的资质。但是,中国在本轮教改之前,是默许公立初中在一定程度上择优录取的。允许初中择优带来两个问题。其一,根据前面说的优生成就名校的原理,名校择优是个自证预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把自己包装成名校、成功吸引到第一批好学生的初中,毕业生学业会更出色,而这又会作为名校培养优生的证据,吸引更多好生源加盟和社会资源投入,进一步抬高入学门槛。某种程度上,这是典型的人为制造内卷,把优质教育资源强行集中,把基本需求炒作成稀缺位置。其二, 基本需求的分配适用差别原则,而非机会均等原则。在初中阶段择优录取,跟前面讨论的美国重点高中一样,无法保证最弱势群体利益的最大化。由于初中学生年纪更小;学习的内容更基础,通过集中优生打造更好的学习环境,从而最大化其他孩子的利益这种逻辑,似乎更缺乏说服力。更大的可能,是弱势家庭因为在小学阶段缺乏投入,孩子很难在小升初脱颖而出,错失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

如果社会形成共识,判定设置重点初中严重背离初中教育满足基本需要的定位,则通过摇号的方式斩断产生重点初中的正反馈机制,虽然并不完满,却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休克疗法。但是,这样做的结果,仍会引发家长对教育政策背离机会均等原则的质疑, 在重点初中的概念已在事实上或者想象中固化的城市里尤其如此。更重要的是,摇号最理想的结果无非是公共教育资源平均分配, 让所有学校的教学质量几乎无差别。但是,如果摇号只是把学生随机混合,那不仅不能保证资源对弱势学生倾斜,反而可能会付出总体教育质量下降,人人受损的代价。

如何实现教育公平?

综上所述,实现教育公平不能寄望于摇号这个“清晰简单”的解决方案。正解是什么呢?本人并非教育专业出身,一时兴起写下这篇文章,并不敢班门弄斧,越厨代庖,对祖国教育大业指手画脚。但是沿着上文讨论的思路,下面几点动议或可启发思路,助益讨论。

  1. 统一社会对教育二元性的认识,从基本需求和稀缺位置的角度,划定每一级教育机构的属性。在当下的中国,这条线并不模糊,它位于初中和高中之间。既然认识是统一的,那初中阶段应适用差别原则,而非机会均等原则。这意味着,我们应该坚定地对在初中阶段实施择优录取说不
  2. 正视出身对学业成就的影响,根据个人禀赋因材施教。一个方案是在同一学校内部实行多轨制,按照学生的认知能力设置课程难度和进度。美国一些公立学校系统在这一点上的经验也许值得借鉴。我执教的西北大学所在地Evanston高中,有一班学生从12年级起(相当于国内高三)开始上数学分析课程,由西北大学数学系的老师授课。而数学分析已经超出了四年制高校很多工科专业对数学的最高要求。当然,12年级开始上数学分析的孩子,在初二的时候可能上的数学课就已经比其他孩子超前很多了。真正有数学天赋的孩子在这样的“头部轨道”上当然如鱼得水。但是这里的关键字是真正。 如果为了要挤进这样的轨道而在校外拼命补习奥数班,结果也许是拔苗助长,得不偿失。多轨制的一大好处是可以根据需要对在慢轨道上的学生倾斜资源。更重要的是,它提倡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学校无优劣,这种理念可以帮助我们抵抗对名校光环的向往,抹掉“烂校”投射的心理阴影。
  3. 贯彻执行差别原则,真正以弱势群体的利益最大化为社会共同目标。这不局限于公共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也包括稀缺位置的分配,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经济地位上的差异。通过社会干预(如转移支付)合理调节不同行业、工作岗位之间实际收入的差异,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才是平抑内卷,为教育减负的真正利器。

最后,在基因博彩中拔得头筹的精英学霸们,在被自己的努力和才华感动之余,还应该大方地承认,自己的成功也来源于幸运。这话大概很多成功人士听起来很刺耳。美国作家E. B. White 就戏谑道,

“在成功人士面前千万不能提运气这件事(注十一)”。

但正因为如此,诺奖得主,经济学家Amartya Sen 才提醒我们,择优里“优”这个东西,“不仅起源是随机的,就连它被认定为‘优’这一点上都是随机的”(注十二)。 每个时代的成功人士,大抵是当时社会的组织形态,正好把他们基因里强势的部分当做“优”来选拔和奖励了。也正因为如此,美国作家Madeline L’Engle才告诫小朋友们,“有天赋没啥了不起。关键看你怎么用它”(注十三)。

承认“优”跟幸运的关系,那些因为平权法案而一怒把哈佛耶鲁告上法庭的学霸们,才能不去苦苦追问“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注十四);

承认“优”跟幸运的关系,我们才能摆脱对优的执念,支持社会资源向“次优“和”不优”的人们倾斜,关注他们的际遇,保障他们的福祉;

承认“优”跟幸运的关系,我们才能轻装出发,戴好罗尔斯面纱,去营造公正的社会。而只有在公正的社会里,才会有真正的教育公平

 

注释

  1. 指华裔在这所高中的学生中比例超过一半,但在旧金山市人口中的比例却仅为三分之一。
  2. Lowell 高中在录取政策上的激烈斗争媒体有广泛报道,例如 https://www.sfchronicle.com/sf/article/Big-votes-on-Lowell-and-Washington-mural-before-17259285.php
  3. 英文原文为:For every complex problem there is an answer that is clear, simple, and wrong.
  4. 此处引用的行为遗传学成果主要来自Richard Herrnstein 和Charles Murray于1994年发表的The Bell Curve(钟形曲线), Robert Plomin 于2018年发表的Blueprint (蓝图), 以及Kathyn Page Harden最近发表的The Genetic Lottery (基因博彩)。其中《钟形曲线》的作者,尤其是Murray,算是“臭名昭著”的右翼知识分子;Harden明显是左翼自由派,而Plomin我觉得政治立场比较中立。
  5. 著名的斯坦福棉花糖试验发现,在四岁的时候即表现出较强延迟满足能力(能忍住15分钟不去吃到手的棉花糖)的孩子,长大后成为学霸的概率更高。
  6. 见Daniel Markovits发表于的2019年The Meritocracy Trap。
  7. 英文原文为,“The value to me of my education – the satisfaction I derive from it – depends upon how much education the man ahead of me in the job line has.”
  8. 资料显示超过五分之三的美国成年人和大约五分之四的中国成年人没有本科学历。
  9. 资料显示密歇根大学在那时使用积分制录取。100分保证录取,而SAT满分只算12 分。
  10. 按照人口中各族裔的比例来确定大学入学名额(所谓的Racial quota)违反美国宪法精神,也违背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的精神。
  11. 英文原文为,“Luck is not something you can mention in the presence of self-made men.”
  12. 英文原文为,‘Merit is a bit of an accident not only in its origin, but also in its being treated as merit’,见 Amartya Sen的名著 On Economic Inequality.
  13. 英文原文为,“But of course we can’t take any credit for our talents. It’s how we use them that counts.”,见Madeline L’Engle发表于1960年代的A Wrinkle in Time.
  14. 关于华裔在美国名校录取中受歧视这个问题,美国华人中分歧很大,此处不展开讨论。从族裔平衡的角度出发分配稀缺位置,至少从公平即公正三原则来看,是站不住脚的。至于应不应该诉诸法律手段,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个人以为,“能诉诸法律手段”不代表“应该”(can does not imply ought)。法学里好像有条定律是‘应该意味着能’(ought implies can);它的逆命题显然是不成立的。另外,涉及到这类问题的时候,我总是会忍不住想起J. Palacio 在《奇迹》(Wonder)里写下的箴言:当你必须在正确和善良间选择时,请选择善良。“When given the choice from being right and being kind, CHOOSE KIND”。